11月1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决定对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公告显示,长兴船舶重工于2005年5月16日在福建省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2.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海洋工程专用设备、港口机械设备制造;船舶制造等。破产申请人台州市安达利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享有债权262,372.15元。此外,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2022年7月12日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执行案件15件。
长兴船舶重工是福建省船舶行业“白名单”民营船企之一,首家进入军船修造领域民营船企。其前身为1988年成立的福安赛江造船厂,2005年5月技改扩建后更名。长兴船舶重工是一家专业建造维修大中型船舶的股份制民营企业,曾建造了闽东第一艘铁壳船,具备年产20万载重吨的船舶建造能力,是福安船舶业的龙头企业。
据了解,2016年9月26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就安达利公司与长兴船舶重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要求长兴船舶重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达利公司货款262372.15元。该案生效进入执行后,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2月,长兴船舶重工作为华东地区(福建)船舶综合保障动员中心,成为全国开展武器装备许可和承制资格现场认证联合审查试点的第四家单位。这是福建省第二家获得军辅船建造资格的优势企业,也是全国首家进入军船修造领域的民营企业。同年5月,长兴船舶重工入选工信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名单(白名单)的民营船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