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动拖轮岸电充电装置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混动拖轮岸电充电装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自筹。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宁波北仑港区,矿石码头与5万吨通用泊位之间,已建工作船码头之上。
2.2项目概况:拟在码头平台上新建岸电专用箱变一座,设置一套电缆提升装置,配套相应电缆及电缆桥架等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供电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价:468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60%(即28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电气或安装工程。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16:00时。
4.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8万元整。
5.2.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16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线上递交。
②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 21日9时00分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 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室)。
八、其他事项
8.1注意事项: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
联系人:信工 电话:0574-27695714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座8楼
联 系 人:范工、毛工 电 话:0574-87131593
传 真:0574-87127713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 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