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扬州中远海运重工与浙江协海集团在上海分别签署了2艘82,500DWT及2艘210,0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两型船舶的成功签署标志着公司在产品自主研发道路上坚持守正创新,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协海集团董事长王安与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总经理翟亚军签署了船舶建造合同,协海航运(宁波)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小平,浙江协海集团新造船部总监胡海峰、高级商务经理高力文,中远海运重工董事/总经理姜季江、副总工程师兼设计研究院院长潘志远、经营中心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孙英水,扬州中远海运重工副总经理杨峰等领导和嘉宾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
中远海运重工设计研究院深耕自主研发,本次签约的两型设计均具有低碳、节能、环保和高性能等特点,满足最新HCSR结构共同规范、TIER III主机排放要求并符合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 Phase III标准,其中82,500DWT散货船是该设计推出后的第二批次实船订单,初步实现了该型船舶的系列化及批量化;其中210,000DWT散货船作为中远海运重工设计研究院与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MARIC)联合推出的大型散货船设计,新项目的落定进一步增强了扬州中远海运重工的产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