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逐步实现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内容多处涉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行动方案》提出,统筹推进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与海上风电建设。通过海上风电开发为油气平台提供绿色电力,替代分散式燃气或燃油发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考虑到海上油气田开发和后续滚动上产涉及航空、运输、管道建设规划布局,周边区域新能源建设优先由油气开发企业统筹推进实施,逐步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产业融合发展。充分依托岸电保障油气产业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在不具备岸电的情况下,推进海上风电为平台孤网直供电,实施绿色电力部分替代;在具备岸电的情况下,以电网作为调峰,推进高比例海上风电为油气平台供电,逐步实现绿色电力全部替代;积极有序开发漂浮式风电,为深远海油气平台输送绿色电力。
《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存储消纳能力。海上打造以风电与天然气发电融合发展为主的综合能源模式,为海上平台提供稳定可靠的绿色电力。
《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二是提高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项目备案效率;三是加大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创新攻关力度;四是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产能配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