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海湾海上风电场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人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海湾海上风电场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2.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湾海域。
2.3建设规模: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已完成一期(单机容量5MW,10台)、二期(单机容量6MW,41台)、三期(单机容量7MW,44台)项目建设,总装机规模为604MW;其中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由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统一招标,招标完成后由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建设费用将按设备归属和装机规模分摊方式由上述两公司共同承担。
2.4招标范围:
(1)部署一套完善的、覆盖一、二、三期风机区域的网络环境。
(2)开发一套全局监视系统,实现一、二、三期风场的设备运行、电气拓扑、气象灾害、通航安全、海缆安全等维度的全局、集中监视。
(3)开发一套运维管理系统,实现运行管理、故障缺陷管理、检修管理、两票管理、生产报表、设备管理、物资管理、EHS管理、信息建设管理等业务的线上化及关联业务数据的共享同步。
(4)开发一套智能分析系统,对风电场监控指标数据、运维管理数据、运维费用数据、设备故障数据等搭建相应的评估模型。
(5)开发一套移动应用,支持安卓及IOS系统,实现风场全域(包括陆上集控中心、升压站及风机)的移动办公,各业务模块要求与PC端的系统的数据保持同步。
(6)开发智慧基础平台,搭建用户信息管理、流程引擎、报表引擎、主数据管理、以及计算中心等功能模块。
(7)协调所涉及到的系统厂商开放数据端口及平台接入工作及费用,并按招标人要求为后续系统/平台免费开放数据端口。
具体内容详见“供货清单”,投标人应提供上述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采购及交付,以及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等。
2.5工期、地点: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硬件设备到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完成网络调试,完成软件开发、调试及培训工作。
交付地点:中标人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和二次搬运(部分设备交付地点为岛上、海上风机,中标人自行负责海上交通船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CMMI3级及以上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并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有1个电力系统数字化/智慧化或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要求提供投标人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字页、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号),暂定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由拟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认定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2)(5)(6)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9日8:00至2023年4月24日18:0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2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1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90219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门户首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福易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同时将保存有未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光盘或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5.2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或者未提交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光盘或U盘或者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均视同为该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接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6.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6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自行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自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个人中心”→“开标大厅”,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特别说明:①为充分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由于系统平台故障原因,造成系统无法解密的情况,同时投标人已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并提交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参与后续有关开标、唱标、评标等环节,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后,其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②无特殊情况,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系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为准;但如果出现前文所述需要启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则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现场实际用于参与开标环节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认定。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其他说明
(1)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入口登录的《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是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开标及评标等全流程的交易系统平台。
(2)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我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投标人可提前在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根据所需办理的业务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签章后携带相应书面材料至受理点办理。(表格下载地址:http://ruizhengtong.com/col.jsp?id=136)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28-31号窗口。或者投标人可通过线上受理方式访问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进入CA办理入口(www.ruizhengtong.com),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相关的业务办理资料请按线上说明邮寄至指定地点)。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968975)。
(3)潜在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或者登录客服QQ群:福易采电子交流1群:280506610、福易采电子交流2群:761317499、福易采交流3群:82837815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均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00之前,招标人和代理人发出答疑或澄清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方式:以网络形式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答疑和澄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199号新威国际大厦19楼,邮编:351100
电话:0594-2371681
联系人:颜先生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陈思、林锨
邮箱:2795743132 qq.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收款人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4-237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