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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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公告
受转让方委托,定于2023年05月30日下午14时整对以下标的进行无保留底价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起拍价:
人民币4.61664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分中心
账号:571905357610827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三、报名及看样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05月29日下午17时;看样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05月26日两天。
四、其它详细信息请登陆浙江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s://www.zjpse.com/、拍船网http://www.shipbid.net/查阅。
五、产权交易机构: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分中心(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舟山临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六楼。
六、委托方: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63号。联系人:0576-83975299王女士。
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王先生:13705809227/0580-2038889
陈先生:18058087030/0580-2027516
何女士:13989847287/0571-87297331
监督电话:0580-8236367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5日
特别规定
一、标的概况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霞客01号”普通客船,《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8日,《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10月07日。
图片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特别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仔细的了解,在参与竞拍时必须充分考虑上述标的在交易、交割时可能发生价值变化、异动的风险,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该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等任何责任。
2.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也即表明竞买人已全部了解本约定,并愿意履行本约定。
3.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如受让方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款项支付的,视为违约,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买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直接支付给转让方所有。
5.《竞拍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一经签署,受让方不能更名。
6.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向我司支付竞拍成交价5%的竞拍服务费。
三、其他重大信息披露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船舶交易分中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4.船舶交割地: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水库,受让方应于支付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船舶交接。
5.转让方以现状交船,不负责送船。
6.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包括船舶剩余燃料)。
8.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9.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一:陈先生,联系电话:0580-2027516,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楼。联系人二:何女士,联系电话:0571-87297331,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
四、对受让方的要求
A、主要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4.61664万元;
2.付款方式: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交易服务费及《船舶交接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汇“船舶交易分中心”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拍船网——选择拍品—按照对应账号要求进行付款—系统根据实际到账情况自动审核。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至汇款人账户,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4.本转让价格为含税净价,船舶剩余燃料所剩极少,不作结算。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船舶所在地进行标的船舶交接工作,交接协议书签订后,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自此转移至受让方。逾期未完成交接,视为转让方已完成交易合同,转让方将随时撤离在船船员,此后船舶产生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受让方不能按时交接,则时间相应顺延。
6.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7.标的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使用原有船名、标识等原船舶标志符号。
8.交接时受让方应配备符合海事部门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船员接船,配合转让方船员及时在海事任解职系统顺利解职离船完成交接工作。接船船员未到位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接,此后船舶产生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船舶交接前受让方应提供船舶注销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船舶用途声明等相关资料,资料需加盖公章(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按手印)。如受让方不能及时按照海事部门要求提供资料导致船舶无法注销,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0.船舶交接后受让方应向海事部门报备并另行申请船舶锚地。受让方独立承担交接后一切责任和义务。
11.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应在交船后15个工作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所发生的登记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该船的船舶年检已经过期,但是卖方同意在收到全部船款且双方完成船舶交接手续以后,可以协助买方办理船舶的补检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仍由买方承担。如果由于船舶补检工作,造成船舶注销工作的延后,买方不予追究卖方责任。卖方最晚将在交接后的4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船舶的注销手续。
B、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五、本次拍卖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列全部数据为有关文件资料所载仅供参考,若因印刷、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标的物现状有误差的,具体以标的物现状及有效文(证)件为准。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5日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应以“拍船网”网站正式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