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电机与发电机

福建LNG拖轮坞修服务(2023年)采办计划公告

   2023-05-30 船海装备网2650
核心提示: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LNG拖轮坞修服务(2023年)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序号:1采办包名称:福建LNG拖轮坞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LNG拖轮坞修服务(2023年)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1


采办包名称:福建LNG拖轮坞修服务(2023年)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本项目是在福建省内相关船厂完成坞内换证检验工作,具体以承包商船厂位置为准,主要包括拖轮舵桨、主副机、缆机拆解检修和测试;阀箱、桨轴检修;电气、消防设备检修;舾装项目等;坞修完成后委托船级社进行检验等相关工作,并取得船级社颁发检验证书。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2023年6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能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


三.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


A)业绩类型为钢制船舶坞修类;


B)业绩项目中船舶的功率为3000千瓦及以上;


C)业绩为已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工作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完工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四.场地设施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位于福建区域500T级以上的船坞和500T级以上的码头,船坞和码头均须为自有或租赁的形式,并提供相应的自有或租赁证明(若为租赁形式,租赁合同期限应覆盖投标有效期)。


五.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备注: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注:采办系统首页下载大表查询)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投标人所提供的(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到或经查询失效,经澄清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如适用)


1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到或经查询失效,经澄清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如适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以上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30日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