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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

   2023-06-06 船海装备网2480
核心提示: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

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FSJCG220839

3、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元)

预计进厂时间

施工周期

检修内容

1

某7号船坞检工程二次

1

7911421.19

预计2023年12月具备进(修船)厂条件

坞检周期不超过30天

详见船舶坞检工程任务书及补充说明

备注

承修单位必须具备开展相关修理工程的船坞码头和维修能力(某7号船相关参数如下:满载排水量:27000t;空船质量:17911t;总长:224.9m;型宽:27.2m;型深:12m;设计吃水:8.2m;)。

(1)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自修理结束、出厂之日起算。

(2)服务项目及下述各项工程中,燃油、滑油由船方提供,除特别说明外,其他一切材料,备件和设备均由厂方提供;

(3)所有修理工艺和其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中国船级社、船舶修理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4)投标报价应包括修理工程单中的各项工程费用和修理所必须的服务项目、行业规范等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注: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军队企业不做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揽船坞检工程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的类似工程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时间起。

6、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列入全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经通过名录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未经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名单、暂停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

9、提供保密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日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指定专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12A层1314室。

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⑵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⑶投标人无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⑷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军队企业不做要求);

⑸承揽船坞检工程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的类似工程合同;

⑹2022年9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时间起;

⑻ 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列入全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经通过名录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未经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查询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名单、暂停名单的投标单位的查询截图;

⑽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含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说明:

①提供的相应报名材料应是清晰的、在有效期内的。

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③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④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⑤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南京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8115767152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12A层1314室

联 系 人:贾先生、周女士、赵女士

电    话:010-63952268

电子邮件:zkgs1314@163.com

八、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沙芙蓉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9902 0002 7109 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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