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2-13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临高县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海域。
2.2项目规模: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装机总容量为600MW,拟布置60台10.0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9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敷设登陆上岸。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至220kV临高开关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1座220kV海上升压站下部导管架、钢管桩和上部组块钢结构用的钢材(筋)与防腐材料的采购、各结构的加工制作(含220kV海缆支架)、组拼装、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出厂验收等全部工作。所有机电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到货验收、现场卸货(建造场内车板/码头船板交接)、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等工作。上部组块内全部机电设备的安装、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海上升压站站内联调,配合海上升压站、陆上开关站及与各风机联合调试、带电试运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内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运输、质量检查、安装、试验、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下部导管架和上部组块的装船、固定、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上部组块建造工装的设计、制作、安装。负责海上升压站基础钢管桩、导管架及上部组块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负责将完成组装和验收的海上升压站下部导管架和上部组块运至码头前沿运输船上并完成装船,负责滑移或吊装至运输船舶及装船过程中所有辅助设施的设计、制造(包括但不限于滑靴、滑轨、吊装梁或吊装框架、吊索具等)等。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达标投产、质量监检、安全验收、创优等专项验收工作(政府部门、电网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工程量表仅供参考,实际施工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4项目工期:本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具备倒送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里程碑进度计划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
2.6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的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2)招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招标人发出正式书面通知。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国内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工程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扫描件,合同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近5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任职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9:00起至2023年6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
联系人:阙女士
电话:0898-32989510
电子邮件:hngsr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le_zhang@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