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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1504”轮2023年坞修

   2023-06-30 船海装备网159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海巡1504”轮2023年坞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

项目概况


“海巡1504”轮2023年坞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GJ-2023-G-062


项目名称:“海巡1504”轮2023年坞修


预算金额:8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94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初步计划2023年8-11月上坞修理,可能根据船舶工作任务做适当调整,船舶进厂后维修周期要求不得超过35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船舶维修相关内容。(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提供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 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022-84909958。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联系方式:吕工022-58873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室


联系方式:于双娜、张洁、赵薇、刘娜022-28136208、1512243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双娜、张洁、赵薇、刘娜


电话:022-28136208、15122436058


 
标签: 海巡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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