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振江股份(SH603507,股价36.78元,市值52.46亿元)公告称,7月3日,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收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金额1.87亿元保险理赔款。
而就在3年前,尚和海工旗下海工平台“振江”号发生海水漫浸事故。2021年9月13日,尚和海工因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今年6月20日,振江股份披露,经上海海事法院主持调解,尚和海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并于6月19日收到上海海事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3年前发生海水漫浸事故
2020年7月4日21点左右,“振江”号在江苏如东海域作业过程中发生海水漫浸事故,彼时“振江”号处于站桩状态,船载设备无法正常运转,该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0年年报披露,“振江”海工平台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投保,保险期限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事故发生时,“振江”海工平台处于保险期内。
截至2021年4月初,尚和海工为该起事故已支付打捞救援费等7205.45万元和维修费1.56亿元。尚和海工预计需承担损失金额为5550.4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和海工已计提预计负债5550.42万元,并计入营业外支出。2020年度,尚和海工实现扣非净利润为亏损569.53万元。
2021年9月13日,尚和海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保险赔款为2.40亿元及相应利息。
对此,在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董事长胡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诉讼是尚和海工和保险公司沟通后的举措,“因为赔偿金额比较大,而大家私下讨论出的金额不具备可信度,所以保险公司希望以诉讼的形式核准赔款,毕竟法院判决是有公信力的”。
到了6月20日,振江股份披露,经上海海事法院主持调解,尚和海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并于6月19日收到上海海事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其中主要内容为,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应向原告尚和海工支付1.87亿元。
在7月4日公告中,振江股份表示,尚和海工收到赔付金额为1.87亿元,本次事故累计发生打捞、修理费用等不含税支出共计2.17亿元,实际损失金额为0.30亿元,以前年度公司与海事律师、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综合考虑后已预计损失0.64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实际损失金额与预计损失金额差异0.34亿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振江”号仍服务华电重工
据振江股份2020年年报,根据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现场进行初步的事故调查后出具的《关于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振江”海工平台2020年7月4日海水浸没事故的法律意见书》,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振江”海工平台船员的操作疏忽以及应急处置不当;可能的间接原因为“振江”海工平台《操作手册》和《升降系统使用维护说明书》在措辞上存在措辞含糊的情形。
2021年3月26日,“振江”海工平台已维修完成并成功试航,且已重新取得CCS(中国船级社)证书,具备重新开展海上风电吊装工作的条件。
据媒体报道,2021年4月,“振江”号从浙江舟山华丰船厂出发,驶入广东揭阳一带海域,开启海上施工任务,参与的是由华电重工承建的广东揭阳国家电投神泉海上风电项目。
在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胡震表示,公司已经和华电重工(SH601226,股价7.85元,市值91.58亿元)签署三年长期订单,将“振江”号租赁给华电重工,租金超过4亿元。
据2022年年报,尚和海工旗下的“1200吨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船”目前在海上风场开展吊装业务,船舶各项性能良好,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度,尚和海工实现扣非净利润为5619.82万元。
7月4日傍晚,振江股份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振江”号仍在为华电重工服务,租期、租金等情况“目前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