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证监会调查、高管辞职、债务危机爆发加之重组失利,对于*ST舜船而言,今年可谓危机重重。
频频违规违法 *ST舜船暂停上市风险加剧
*ST舜船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公司2014年报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财务数据失实。公司存在将2013年前已取消采购订单、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长账龄预付进口设备款挂列预付账款 ,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不符合销售确认条件的船舶确认为销售收入的问题,应追溯调减2013年净利润2745.9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810.63万元、年末净资产9556.53万元。
就在昨日,*ST舜船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
而若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事实上,在今年4月27日,深交所就发布了给予*ST舜船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处分的消息。
公告显示,*ST舜船在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的过程中,存在未充分披露公司与明德重工合作中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未及时、准确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可能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事项等违规行为。另外,此外,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信披违规同时曝光的还有*ST舜船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一事,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达2.35亿元,超过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对此,深交所给予*ST舜船总经理兼董事、时任董事长王军民,副总经理、时任总经理兼董事李玖,副总经理姜志强、翁俊公开谴责的处分。今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军民、副总经理李玖的书面辞职报告。
遭多家银行申请资产保护 债务危机逐步爆发
被证监会调查,或许只是*ST舜船目前乱象的一个缩影,加之债务危机爆发,重组失败,对于一家处于暂停上市边缘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昨日,*ST舜船还公告称,近日法院判决*ST舜船向张家港农商行支付票款及截止2015年6月26日的利息6348.2万元,以及2015年6月2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而随着风险的的增加,不少银行也已开始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据公司近期公告显示,截至目前,招商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与张家港农商行已多次向法院申请对*ST舜船及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目前,公司财产被保全的存款或等值财产已超过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8月11日的公告显示,今年2月,国信集团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国信集团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了3亿元的借款。 上述3亿元贷款已于8月3日到期。其后,公司一直与国信集团沟通协商延展贷款期限事宜。然而,考虑到在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主债权延期,可能导致担保失效,国信集团最终决定不对该笔贷款进行展期。因此,公司上述3亿元贷款已逾期。
据资料显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连实际控制人也决定不对该笔贷款进行展期,*ST舜船目前所处的窘境可见一斑。
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逾期融资额也在逐步上升。
8月4日,*ST舜船公告称,截至2015年8月4日,公司逾期融资额5.3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逾期融资额 88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6.2亿元。
重组失败 公司未来前景不明
对于目前的危机,公司曾一直寄希望于对明德重工进行重组。
然而,7月17日,公司公告称,2015年7月8日,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江苏*ST舜船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书面《通知》,明德重工管理人认为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已无力调动资金来支持明德重工的重整,无力承担明德重工的重整重任,故决定收回公司在明德重工破产重整阶段的生产经营管理权,终止公司意向投资人资格。
另一方面,公司今年一季度再次亏损,据公司一季报,*ST舜船今年一季度净利润亏损5585.5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高达2亿元,负债总计9.0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