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启东公司)就二航局5500T项目起重船舶用电节能系统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紧急公开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振华重工启东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紧急公开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紧急公开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紧急公开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周知: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先通过资格预审,和启东海洋技术部门签订技术规格书后报价方为有效报价,请知悉!
1.项目编号:ZPMC(QD)-ZB2023-07-CG302
2.项目内容:二航局5500T项目起重船舶用电节能系统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已完工合同复印及供货清单3例);
(5)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情况;
(6)近3年的财务报表;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1)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以中交供应链发布时间为准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寅阳镇船舶工业园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330室(大于100万元的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807室或B座314/315室)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本次标书免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XX月
联系人:宋杨俊;
电话:021-31192910 17721401698;
报名邮箱:songyangjun@zpm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