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L0404G2308240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执法监测船购置由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字【2021】94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抚远市浓江乡双胜村西南2公里处。
2.2最高限价:200万元。
2.3交货期:24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执法监测船2艘,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制造商)须具备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二级Ⅱ类及以上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设备清单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地 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4-215000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94602227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