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启东海工)就二航150米打桩船生产设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QD)-ZB2023-08-133
2.项目内容:二航150米打桩船生产设计外包
2.1项目简介:
本船为单底,机舱及燃油舱为双层底的箱型船型,主船体设两道水密纵舱壁和六道水密横舱壁。另据布置隔舱和局部加强要求,在适当的位置设短舱壁,使本船舱内分为压载舱、淡水舱、尿素舱、燃油舱、机舱、机舱监视室、机修间、直流配电板间、电气设备间、电容器舱、储藏室、锚链舱、空舱等。主甲板布置锚泊设备、系泊设备、打桩设备和甲板起重机3台、移船绞车
10台(其中1台兼用航行锚绞车)、主吊桩绞车2台、副吊桩绞车1台、吊锤绞
车1台、杂用绞车2台等。
主要设计参数
总长:~130.5m
型宽:40.8m
型深:8.4m
结构吃水:6.0m
桩架高度(距甲板边线)150.00m
桩架变幅-78°~+16°
入级符号
本船按照中国船级社(CCS)现行最新规范和规则进行设计、建造,并受之检验,取得如下基本船级符号:
★CSA Pile Driving Barge;R1 for Operation;Ice Class B;In-Water Survey;G-EP(AFS,GPR,GPR(EU));G-ECO(BWM(T));NEC(SCRS)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船舶工程设计)的,营业执照3年以上;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5年内有类似或工程船相关成功业绩2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必须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人员架构、设计工期、业绩证明等资质文件;
(15)设计软件必须是满足船厂要求的三维模型软件,全船建模出图(包括打桩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投标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企业情况简介;
(3)完全自主承担设计的2艘海工船舶或类似工程船舶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4)项目常规设计周期至少投入的人员及组织架构(人员至少40人及以上):
船体13人、机装9人(含管系、轮机、通风)、电气7人、舾装7人(含铁舾、涂装、内装),特机设计人员4人。项目经理必须从事船舶生产设计10年以上,并负责过海工船舶项目或类似海工船型至少1项,各专业主管必须从事船舶生产设计8年以上,项目成员中不允许出现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2年的人员(发现一例,罚款5万),驻厂人员必须具备设计、现场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具备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责任心强,投标人为驻场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150万元,驻场人员每月出勤26天);
(5)提供40人或以上且1年以上在该投标人交纳的社保记录(社保、综合保险,社保名单需和组织构架人员一致),以保证项目进度、质量可控;
(6)提供以往编制的主要设备安装工艺:如主机、主推进器等安装工艺文件;
(7)提供以往编制的吊装工艺文件(方案必须含钢丝绳、吊锁具配置方案);
(8)近3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本项目生产设计任务不允许分包、转包,并签订承诺书。一旦发现允许分包、转包,后续项目取消投标资格。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下午2点之前停止报名
收取材料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
招标人联系人:梁志君
电话:021-31197080
邮箱:liangzhijun@zpmc.com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本次标书工本费免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或议标,重新组织招标。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