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源2023年九月东源投资拖锚两用船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G202308300060631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评估总价(万元) | 包号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 | 限售方式 | 备注 |
烟台东源2023年九月东源投资拖锚两用船框架公开招标 | 施工、检修拖锚两用船 | 300 | 包01 | 折扣率 | 折扣率95%(1、锚拖两用船(施工)18000元/天/艘;2、锚拖两用船(检修)20000元/天/艘) | 框架入围 | 上电商,账期180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机械设备租赁或船舶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并且是被企业注册地税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招标之日起前三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见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操作手册(常见问题)”。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未按本采购公告线上、线下同步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ETP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线下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月25日上午11时00分(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未按期在ETP上传投标文件的,线下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8:00-11:00(北京时间)。
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源大酒店3号楼第七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炮台南路8号)。如有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发布。
7.应答保证金
本次不收取。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愉鑫 电话:152535557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34号
联系人:于工(招标)电话:0535-3051417
传真:0535-3051282
邮编:264000 E-mail:ythxzb@163.com
9. 采购代理公司财务信息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账号:
收款人名称: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东丽湖支行
账号:02010801040006289
10.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其他
12.1首次投标截止时间到,参与应答的合格供应商仅为3家时,本项目按照流标处理。
12.2本次报名方式:ETP线上报名。ETP线上报价单位为万元,请以万元为单位报单价,线上线下报价不一致或出现报价单位错误将被否决(折扣率除外)。
12.3 ETP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响应该项目全部10个分包,线下投标只需要投包1即可。ETP线上仅购买并提交部分标包或仅进行线下报名的,视为无效响应。ETP线上所投标包不全或上传文件不完整的,相关标包将按照否决处理。请各位务必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并实质性响应!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