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在防城港码头19号泊位成功扣押了一艘利比里亚籍“FLAG TOM”(汤姆)号散货船。该轮长229米,宽38米,载重9万多吨。
2022年6月,中信锦州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从南非购买一批高品质的铬精矿,由“汤姆”轮承运,抵达天津新港时,由于船方卸货错误,把同船运输的另一批低品质铬矿交付给中信公司,致使该公司造成损失。当时,中信公司因故未能及时向“汤姆”轮追偿。今年8月29日,在获悉该轮即将抵达防城港后,中信公司立即向北海海事法院递交诉前海事保全申请,请求扣押“汤姆”轮,并提供200万元担保金。
北海海事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当天,合议庭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后,裁定准许中信公司的保全申请。为确保安全、及时扣押“汤姆”轮,避免该轮再次驶离国内港口,造成申请人追偿不能,主办法官积极与海事、边检等相关部门沟通,密切关注该轮靠港时间;同时加班制作民事裁定书、船舶扣押命令等法律文书,送达海事行政部门,并周密安排登轮扣押船舶行动等相关事宜。
在确定“汤姆”轮到港靠泊卸货后,9月1日上午,主办法官带领干警驱车前往码头登轮实施扣押。顺利登船后,起初,船长以未得到船舶管理人的指示为由,拒绝任何签字。主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要求船长遵守中国法律,并告知船方可以通过提供反担保,申请法院解除扣押船舶,减少损失。后来,船长通过电话将船舶被扣押事宜报告船舶管理人后,得到了船舶管理人的指示,表示愿意配合北海海事法院的司法扣押工作。随后,主办法官向船长宣读了民事裁定书及扣押船舶命令,船长在送达回证和扣船笔录上签字盖章。14时,扣押船舶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