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第33届新加坡国际天然气展览会(Gastech 2023)上,韩华海洋(原大宇造船)一系列环保船舶技术及零碳船舶获得挪威船级社(DNV)和美国船级社(ABS)颁发的原则性认可(AIP)。
其中,该公司开发的应用于7万立方米超大型液化二氧化碳(LCO2)运输船的液货舱获得了DNV颁发的原则性认可(AIP)证书,并成为韩国首家获得DNV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监测机构认可资质证书的船企。
此次获得原则性认可的7万立方米液化二氧化碳运输船液货舱为了提高装载量,应用了韩华海洋的专利技术“Bi-Lobe Type”,与现有的气缸结构相比,液化二氧化碳的装载量可以增加约50%。
同时,获得DNV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监测机构认可资质证书,意味着在韩华海洋的实验场所进行测量监测,可以获得与船级社认证相同的效力。
船舶水下辐射噪声(Vessel’s Underwater Radiated Noise)主要是指在船舶上搭载的机械设备和推进装置等产生并传播到水中的噪声,与船舶的尾气、污水等一起,被认为是船舶产生的主要海洋污染源。近年来,随着船舶向大型化、高速化方向发展,船舶引发的水下辐射噪音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被认为是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正在对减少船舶水下辐射噪音进行研讨,并计划制定实质性的限制方案。
为此,包括韩国在内的全球主要船级社已将船舶水下辐射噪声相关技术纳入自身规范体系,正在开发将船舶水下辐射噪声的测量及分析方法标准化,并赋予船舶不同等级船级符号的规范。
韩华海洋多年来一直在持续进行水下辐射噪声研究。早在2014年,该公司就成为韩国首家实现特种船舶用水下辐射噪声检测系统国产化的船厂。2020年,该公司又开发了商船用水下辐射噪声检测系统。自2021年以来,该公司通过与DNV船级社开展联合研发,终于成为首家获得远距离和近距离都可以监测和分析水下辐射噪声的系统认证的韩国船企。
此外,韩华海洋开发的搭载氨燃料燃气轮机的LNG船获得了美国船级社颁发的原则性认可证书。该型燃气轮机可根据船舶航行环境分别或同时使用氨和天然气作为燃料。如果只使用氨作为燃料,则完全不会排放碳。即使混合使用氨和天然气燃料,其液货舱产生的蒸发气体(BOG)也可全部用作燃料,可大幅提高燃料使用效率。
该型燃气轮机比柴油发动机体积小,在不更改船舶长度的情况下配置了氨燃料储罐及燃料供应系统。韩华海洋在此次获得认证之前,已经完成了整体设备的危险识别分析(HAZID,Hazard Identification)。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电力推进系统的核心,该型燃气轮机是由韩华集团子公司韩华Power System开发的,充分展示了韩华海洋与韩华Power System在船舶领域产生的协同效应。在这款燃气轮机中,被认为是氨燃料缺点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也在没有搭载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的情况下,降低到了满足IMO最严格规定的水平,而且二氧化氮的排放量几乎为零。
韩华Power System在该型燃气轮机中采用了将超临界二氧化碳(sCO2)用作启动流体的“尾气热回收发电系统(sCO2 Power System)”,大大改善了燃气轮机整体系统的效率。该系统也在此次展会上同时获得了美国船级社颁发的原则性认可(AIP)证书。
韩华海洋相关人士表示:“公司计划今后将继续投资约6000亿韩元(约合4.5亿美元),开发以氨、甲醇、氢为燃料的环保动力系统,并开发液氨运输船、液化二氧化碳运输和液氢运输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