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新船建造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询价采购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编号 WZHB-FWXJ-2023090184)二、公告期:2023-09-22 至 2023-09-25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异议接收单位:国能路港(北京)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512365邮 箱:12002280@chnenergy.com.cn投诉接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1.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3.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非国家能源e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4.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或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1.投诉人是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子分公司的纪检监察机构或信访部门处理。2.投诉人的名称、授权代表(如需)、授权委托书(如需)及联系方式;4.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及主张;7.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八、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投诉的,视为无效,将不予受理。九、针对恶意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