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新建22M航标船项目YZGH-HBC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新建22M航标船项目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交港航养〔2023〕6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 船舶名称 | 数量(艘) | 建设单位 | 交货地点 |
YZGH-HBC | 22M航标船项目 | 1 |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业主指定地点 |
为满足航标养护要求,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拟建造1艘22M内河航标船,主要用于辖区内航道航标的维护、航标灯塔维修,同时兼顾航道设施巡查等工作的公务船。
航标船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设计航区B级,总长23.0m,水线长22.0m,总宽5.9m,船宽5.5m,型深1.8m,设计吃水1.0m,设计航速22km/h,主机功率×转速×台数为120kW×1500rpm×2台。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船体、轮机、电气、通信、装潢、锚泊及系泊设施及所有附属设施等,包括图纸及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为完成船舶制造所必须的其他仪表、管件、辅材,必要的船上生活设施、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采购、安装、试航、ZC检验、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证件办理、资料整理、培训、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服务。
2.2供货期
(1)180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10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通知为准),2024年4月26日完工。
(2)质量保证期:固定件为十八个月,运转件为十二个月,装修工程为二十四个月。(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3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船舶建造标准、船检法规、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经济和信息化厅)或省级及以上船舶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III类及以上等级的钢质一般船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具有省市船舶(钢质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类似船艇建造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工具等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13773355293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6:00至2023年10月10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e、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g、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