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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航浚15”2023年特检厂修项目

   2023-10-09 船海装备网2500
核心提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航浚15”2023年特检厂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航浚15”2023年特检厂修项目,招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航浚15”2023年特检厂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航浚15”2023年特检厂修项目,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航浚15”特检修理,需到船厂进行相应维修。维修地点为船厂,项目工程期限为35天,其中在坞10天,项目最高限价为145万元(含税13%)。

  项目地点:船厂

2.2 招标内容:“航浚15”特检修理,需到船厂进行相应维修。维修地点为船厂,项目工程期限为35天,其中在坞10天,项目最高限价为145万元(含税13%)。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包)内容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航浚15”2023年特检厂修项目

“航浚15”特检修理,需到船厂进行相应维修。维修地点为船厂,项目工程期限为35天,其中在坞10天,项目最高限价为145万元(含税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方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方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jhdgcjltd.cn:8081/)办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船舶修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船坞满足招标人船舶主尺度、所在地要求。

  1)主尺度:船舶总长84.75m,型宽15m,型深5.5m,空载艏吃水3.28m,空载艉吃水3.55m,空载排水量2500吨;

  2)船厂及船坞:船厂及船坞为同一地点,所在地为:江苏至上海沿线长江水域,若船厂船坞为浮船坞,举力应不小于“航浚15”空载排水量的1.2倍(提供船坞概况及承诺书)。

3.2 其他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基建-船舶的新建、改造和维修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jhdgcjltd.cn: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jhdgcjltd.cn:8081/)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9楼(联系人:周工18066090930)。 (2)投标人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6.2招标人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09时00分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地点:张家港港区东沙作业区附近。踏勘组织人:李工,电话:18066090626。 6.3本次招标采用两轮投标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第二轮投标在第一轮评标结果确定后当场立即开始,第二轮投标内容主要为报价,提交“总价”即可,但“总价”须是“船舶修理报价单(第二轮)”的各分项报价之和,提交“总价”的方式可以是现场、电话和视频三种方式; “分项报价汇总表(第二轮)”和“分项报价表(第二轮)”(电子版),于2023年10月25日11时00分前发送至招标中心邮箱; “分项报价汇总表(第二轮)”和“分项报价表(第二轮)” (原件)须签字、盖章,于10月31日17时00分前递交或邮寄至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jhdgcjltd.cn:808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066090930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2:李工

电话:18066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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