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浙能集团与海港集团在杭州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聚焦绿色航运、清洁能源交通领域加强合作、协同联动、一体发展。在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董正泉,海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毛剑宏,浙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等领导的见证下,海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倪彦博,浙能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倪震代表双方签约。
董正泉代表省国资委对签约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浙能集团与海港集团都是浙江省关键领域的“顶梁柱”“压舱石”,双方产业互补契合,合作前景广阔,合作潜力巨大。省国资委一直提倡加强省属企业之间的协同联通、一体化发展,共下“一盘棋”,共同助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他希望合作双方牢记“国之大者”,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发挥国企担当,把双方的合作融入到全省发展大局,在服务“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之中有所作为,创设省属国企合作新样板、新模式。
毛剑宏表示,此次战略协议的签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精神和“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双方强强联手,有利于发挥其在各自领域内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对于浙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海港集团将以此为契机,以干在实处的作为、走在前列的追求、勇立潮头的担当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海港现代能源体系,为浙江港口“双一流”建设贡献绿色动能。
胡仲明表示,浙能集团与海港集团同气连枝,是浙江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亲兄弟、好伙伴。本次合作是双方立即贯彻、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探索与实践,双方将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起更为全面、更为紧密、更为务实的合作伙伴关系,携手开创航运产业绿色发展新未来,在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服务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国资国企更大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高元,浙能集团及海港集团相关部室、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