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岛二期提升改建工程 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备【20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秦山岛64米趸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购一艘64米趸船(含桩、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并办理交钥匙手续等)。
2.2交货地点:赣榆区秦山岛。
2.3交货期:30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23444189.9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相关的法规、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图纸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ZC检验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船舶适检条件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评估报告;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3.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5 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408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518-807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5517117
9.特别提醒
9.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及连建发【2018】96 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 20 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 10 日至 19 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 7 日至 9 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