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融资建造千吨级驳船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融资建造千吨级驳船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0222FW20231447
3.资金性质:中标单位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4.50万元。
5.服务内容:负责一艘千吨级驳船的建造全过程监理工作
6.服务期限:完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交船日期:2024年4月15日。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应具备船舶建造监理工作业绩。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8:30:00至2023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52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邀请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七、本次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本项目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东段
联 系 人:邢海生
电 话:15245437666
代理机构:黑龙江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5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54540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