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WH22CG2023FW2098
标段名称: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WH22CG2023FW209801
招标人
名称: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长江中路港一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0553-584060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邓阿保、江荟洁18130374117、159553533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池州市中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244575.00元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
被授权人:张开放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30日历日完成,其中110日历日完成厂内建造。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90m趸船
品牌:池州中海
规格型号:90x18x2.8米(最大船长97.2米,A、B级航区)
数量:1艘
单价:8244575.00元/艘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铜陵瀚航物流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33米,2020.10.22;
2.船舶建造合同,126.9米,2021.01.01;
3.安徽合盛海运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46.8米,2021.08.26;
4.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15米,2019.08.26;
5.船舶来料加工合同,115米,2019.09.26;
6.安徽捍华航运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30.6米,2019.01.26;
7.怀远畅行航运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合同书,133米,2020.07.01;
8.安徽国海海运有限公司船舶来料加工合同,139.8米,2019.03.1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船舶基地洋灯浃口
地址:8305280.00元
被授权人:陆青松
供货期:130日历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90m趸船
品牌: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90m×18m
数量:1艘
单价:8305280.00元/艘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安徽省景辰海运有限公司造船合同书,110m,2021.12.01;
2.福建岚吉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造船合同书,119.8米,2020.9.1;
3.造船合同书,126.8米,2019.4.13;
4.造船合同书,126米,2019.9.28;
5.造船合同书,126米,2019.10.10;
6.造船合同书,132.8米,2020.10.15;
7.造船合同书,135米,2022.7.26;
8.安徽省君舟航运有限公司造船合同书,139.8米,2022.3.8。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池州市中远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船舶基地
地址:8354345.00元
被授权人:关海东
供货期:140日历日(合同签订之日起140日历日完成,其中120日历天内完成厂内制造)。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90m趸船
品牌:中远
规格型号:总长x型宽x型深(米):90x18x2.8最大船长:97.2米,航区:A、B级(包含跳板)
数量:1艘
单价:8354345.00元/艘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秦皇岛海畅船用燃料有限公司93米加油船建造项目,93米,2020.10.11。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577503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