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堤防管理段汉江河道采砂执法趸船建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钟祥市堤防管理段汉江河道采砂执法趸船建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D-DL-2023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钟财采备[2023]-274号
3、项目名称:钟祥市堤防管理段汉江河道采砂执法趸船建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3.7万元
6、最高限价:193.7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办公室或省级及以上船舶工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Ⅱ类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发布公告及磋商时间内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00时至2023年12月18日23:59时;(北京时间)
2、地点: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zx.hbncp.com.cn)
3、方式:
(1)供应商应在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zx.hbncp.com.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2)登录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zx.hbncp.com.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zx.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zx.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1.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舜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钟祥市堤防管理段
地址: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66号(钟祥市堤防管理段)
联系方式:邵主任13971834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舜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郢中街道石城大道南侧(护城河明清街),东6幢1层105号,东6幢2层205号
联系方式:0724-430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724-430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