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项目-20240223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项目-20240223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1
采办包名称: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项目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1、采购内容: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建造船厂所在地。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2024年03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船舶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船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管理人员1人,提供如下其一即可:(1)国家职能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2)应急管理部颁发的证书;(3)安全员培训合格证明。
注:上述人员需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需要会验原件)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艘已完成的钢铝混合双体船舶或纯铝合金双体船舶建造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完工验收材料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材料和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0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