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海救116”轮船舶修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MET-24111C0087
项目名称:“东海救116”轮船舶修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 包件内容 | 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东海救116”轮船舶修理 |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开工通知后,在14个日历天以内(包括改造、修理、安装、调试等,以进、出厂为准,在厂14天,含在坞7天)完成 | 90 |
1、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本项目未做过进口论证。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开工通知后,在14个日历天以内(包括改造、修理、安装、调试等,以进、出厂为准,在厂14天,含在坞7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报表;(c)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应具有响应单位所属的能满足修理要求的岸线、永久性的船坞或船台(船排)和码头等基本设施;没有永久性的船坞或船台(船排)的,需提供相应的租赁证明。(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购标书联系人:戴胜男,联系方式:021-50934539,邮箱:shengnandai@163.com。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
3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随塘路999号
联系方式:王兴,021-5509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戴胜男,021-50934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胜男
电 话: 021-5093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