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项目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项目施工合同项目概况:清洁能源公司以新能源和专业减碳技术服务为发展定位,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储能、CCUS、冷能业务,择机发展氢能及其他新能源业务,为新能源提供低成本的成套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技术服务,致力于发展成为集团公司绿色低碳产业实施重要支撑力量,助力集团公司实现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的跨越。结合海油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23-2027滚动预测,清洁能源公司开展了打造形成海上风电EPCI+一体化专业运维服务能力的重点任务。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发布媒介: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清洁能源公司高速风电运维船建造施工项目施工合同标段标段(包)编号:24-CNCCC-GC-GK-5619/01主要技术规格: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双方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工作。招标范围:根据船舶设计方案完成一型两艘高速风电运维船的生产设计、材料设备采办安装、船舶建造安装调试、系泊试验、航行试验、中国船级社检验发证、提交完工图纸资料、缺陷处理、建造期间购置保险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完整性工程。高速风电运维船2艘。船舶主要参数为:船型为双体船,主船体采用钢质上层建筑采用铝合金材质,总长36.4m,型宽10.4m,型深4.0m,设计航速18kn。1、营业执照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以下任意之一已完成的合同,(1)2个合同涵盖2艘的钢铝混合双体船舶或纯铝合金双体船舶建造业绩(2)1个合同同时涵盖2艘已完成的钢铝混合双体船舶或纯铝合金双体船舶建造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船型和材质。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完工验收材料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材料和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船舶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船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提供如下其一即可:(1)国家职能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2)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机构(提供证明文件或查询网址)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注: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提供的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者通过第三方APP软件确认其真实有效,若不可通过扫描方式或者APP方式确认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社保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等方式可以确认其社保真实性,任何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拒不提供的或者无法查询的,均按照废标处理。对社保信息有问题,经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均按照废标处理。(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料集中放置,以便于核查;上述关键人员配备包括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需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需要会验原件)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等文件。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信息,对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提供错误的供应商,严禁准入名录。如存在从海油发展及其所属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员工的情况,严禁准入名录,禁止签订合同。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不提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1日招标文件领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海油供应商数字化平台投标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且不再进行评审,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4.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邮编:300452固话:022-25802262邮箱:yeping@cnooc.com.cn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电子邮箱:xinzhw2@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