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4000HP全回转拖轮设计招标询价函
我公司因新建4000HP拖轮需要进行设计招标,现询价采购(编号:装02-202403-4000HP拖轮设计招标),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投标人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企业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船舶设计等相关内容;
(2)业绩要求:2010年至今具有已建造完成的拖轮设计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已建造完成的拖轮项目中担任过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2、标的: 4000HP全回转拖轮
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达到并满足船级社规范要求及相关规定并获得证书。
4、供应数量规格:1艘4000HP全回转拖轮。设计指标和参数应满足设计任务书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评审、详细设计及成果文件(含报送中国船级社审查、论证及退审后修改等)、建造和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耐波性分析、动力定位FMEA 分析、各设计阶段的审查及评审会的组织、交船的总体完工文件编制及全程(设计及建造)的技术服务等。
5、供货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至所有船舶建造完成并移交给船东,其中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提交船舶建造和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建造船厂确定后1个月内提交首批经CCS退审的详细设计图纸,应满足开工条件。其他详细设计图纸满足建造厂建造进度的要求。
6、交货地点:建造船厂
7、计量及验收方式:
8、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 。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非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个月内全额付款。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5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30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0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0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日16:00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年4月2日16:00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7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盖章): 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132号
联系人: 濮振强
联系电话:18626167382
传真: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