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下属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与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在上海签订7X82DF-M-1.0甲醇双燃料主机合同。中远海运重工总经理姜季江、副总经理严承祥,中船动力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琤出席仪式。扬州中远重工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翟亚军、中船三井相关领导出席本次签约仪式。扬州中远重工陈先兵副总经理与中船动力集团张仲领副总经理代表双方签署了合同。
本次签署的7X82DF-M-1.0甲醇双燃料主机为国内首制机型,是中船动力集团与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的再一次深度紧密合作,选用中船动力集团下属中船三井建造的7X82DF-M-1.0-LPSCR发动机作为主动力,用于中远海运散运的32.5万吨甲醇双燃料动力VLOC船项目。此举对于加快我国绿色船舶动力布局,推进双碳发展进程意义重大。
姜季江表示,持续的发展依靠的不只是“单兵作战”的力量,产业链的协同也至关重要。相信中船动力集团的甲醇双燃料主机将为中远海运集团的远洋船队结构调整注入新的活力,中远海运重工对本次合作将要取得的成果充满期待。
李琤回顾了双方合作的历史渊源,并表示,双方在船舶动力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交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期待通过此项目,进一步推动双方合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国航运及船舶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下一步,中船动力将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指引下,持续探索绿色转型道路,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更多绿色环保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