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电机与发电机

2艘1000吨甲板驳船采购项目

   2024-05-29 船海装备网4370
核心提示: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事业部二O二四年五月文件1:报价清单序号采购编号2024RB-017GY1设备名称额定载重量1000吨驳船2型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链事业部

二O二四年五月

 

文件1:报价清单

 

序号

采购编号

2024RB-017GY

1

设备名称

额定载重量1000吨驳船

2

型号规格


3

设备数量

2艏

4

生产厂家


5

单价

设备出厂价

(含增值税)

方案1 整船报价:

方案2分体式驳船,到圭亚那完成合拢、下水报价(含现场合拢费用):

运险费(至)          国内主要港口


小  计


6

总价(大小写)


7

付款方式

货物经中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中标人在提供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提供实际发运货物的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装箱单、收货单据(签收内容包括具体规格型号、件数)后60个日历日内需方支付该批实际货物____%货款;货物运至目的地后6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货物的____%货款;驳船终验后6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货物的____%货款;招标人扣留货值总金额3%的质保金或中标人出具货值总金额3%银行保函,货物通过圭亚那复验后12个月且招标人收到项目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后支付质保金。(节点一比例+节点二比例+节点三+质保金=100%)

8

其他优惠条件

(如有)

9

交货期限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完成备货

10

交货地点

国内主要港口FOB交货;

11

质保/售后服务

主机部件不低于12个月质保期

12

1)报价币种用“人民币”表示;

2)设备单价应包括设计、国内ZC船检证书、全部制造费用、国内运险费、国内税费、商检费(如需)、必不可少的部件、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随机资料等费用;

3)办理国内ZC证;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

5) 其他未尽事宜参阅标准合同模板;

 

 

 

报价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驳船描述:

2艏额定载重量1000吨,船长55-60m,船宽12-13m,吃水深度2.9-3m,用于河道和近海中运输石料使用。

请参考附件:1.1000吨甲板驳-总布置图;

            2.1000吨甲板驳 典型横剖面图

            3.1000吨甲板驳 基本结构图

报价分2个方案:方案1,整船国内主要港口交货;

方案2,做分体式,全密闭浮箱,到圭亚那现场再合拢,按ZC标准设计制造。

 

 

文件2:技术参数表

序号

性能

报价设备对应参数信息

1

基本参数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


2

主要技术特点


2.1

如:2.1 发动机;


2.2

2.2 交流发电机;


2.3

2.3 控制系统;



.........


3

主要部件品牌及产地


3.1

1 发动机;

潍柴

3.2

2 交流发电机;


3.3

3 控制系统;


3.4

4.电器元件



........


4

主要性能指标


4.1

1 发动机额定功率(kw);


4.2

2燃油消耗率(g/kw.h);


4.3

3


4.4


4.5

5


4.6

6



.........


 


 

文件3:

随船工具清单

(以下为单台驳船工具数量)

序号

名     称

件    号

数量

单 价

备 注


















































以上工具为免费赠送





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


文件4:

随船配件清单

(以下为1艏驳船配件数量)

序号

名     称

件    号

数量

单价

(   )

总价

(   )

1





















 

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


文件5:

随船资料清单

(以下为单台驳船单套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

 

 

 

 

文件6:

       提供供方造船营业执照、许可证、安全生产证等文件;

 

文件7:海外业绩单及与中交集团的业绩单(附合同文件)

 

 

 

 

 

标准合同文本(供参考)

 

购销合同

 

需方: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2024RB-101YJK

供方:****                        签订时间:2024年06月  日

办事处:***办事处               签订地点:北京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供方出售,需方购进下列货物: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备注

**


1



参数详见附件

运费




合计:¥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以上价格包括全部制造费用、国内运险费、国内税费、商检费(如需)、必不可少的部件、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随机资料等费用。

1.随机工具、配件及资料(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2-4)。

2.货物单证:产品合格证。

3.货物总金额包含货物价格,增值税及应由供方承担的其他税费,随机工具、配件及资料费用,以及货物单证费用。

二.货物质量要求,执行技术标准

1.本合同产品保证原厂原装正品,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

2.供方保证货物在出库前经过严格检验,以保证货物是合格正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符合该产品行业制造及验收标准。供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

三.瑕疵担保责任:

供方应保证其有权出售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会针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资料、货物单证向需方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资料、货物单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因违反该保证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实际损失的及需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而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交货地点、时间及运输费用: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备货,并按照需方通知的时间交货。

2. 国内交货地点:国内主要港口(天津港/上海港)。

3.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负担,在货物交付完成后由供方转移至需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负担,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交付之后由需方承担。需方向供方出具书面的初验合格文件视为货物交付完成。

4. 在交付地点交货时产生的卸货费用应由需方承担,但如果货物初验不合格,当次交货时产生的卸货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5. 需方负责派集装箱至供方厂内,供方负责免费装箱并承担装箱相应责任。货物用集装箱运输至交付地点,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及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需方应为货物投保运输保险,由此产生的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应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在海外项目现场进行验收后,供方根据报关单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该批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的货款;质保期一年,货物质保期到期后需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的质保尾款,或提供3%银行质保函,支付100%货款。

六.支付

1.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全额、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

3.供方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行


收款行地址


账户名称


账    号


 

七. 包装标准:

供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出口标准对货物,随机工具、配件及资料,货物单证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包装要求具体如下:

1. 货物主机应裸装,并喷涂防锈蜡;

2. 随机工具、配件及资料,货物单证应使用铁箱封固包装。

3. 每个包装件及包装箱两相邻侧面应标注以下内容:发货标记(即唛头,内容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包装数量、编号、长×宽×高尺寸、毛重、净重、货物运输方向指示、起吊点位置。

4. 包装应适合于海洋及内陆的长途运输,符合出口包装标准,木箱需熏蒸处理。

八. 包装箱上应标明的发货标记:

由需方书面通知。

九. 检验和索赔:

供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证所供货物合格。到项目工地后由需方项目人员对货物按合同及合同附表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详细验收。规格数量如与合同清单不符,即日书面提出。如果供方所供货物不合格,需方亦有权要求供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重新提供合格货物等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十. 质量保证责任:

供方对本合同的货物质量保修期为自到达需方项目工地之日起12个月之内,在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的损坏,供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配件到国内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并以供方公开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无收费标准的,由双方在合理范围内协商确定。供方应给予需方不低于其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

十一. 不可抗力:

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供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供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不可抗力发生时,供方须立即通知需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需方邮寄由不可抗力发生地主管政府颁发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供方仍有责任采取其它的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不可抗力延续20天以上,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同时适用于需方和供方。

十二. 违约罚款:

除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影响外,如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罚款,罚款可在需方支付货款时扣除。延期超过7天开始计算罚款,每延期7天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计算罚款,不足7天仍以7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如供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时间21天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供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需方支付罚款。按照对等原则,需方应按时支付货款,需方延期付款超过7天开始计算迟纳金,每延迟支付7天按未支付款项的0.5%计算滞纳金,不足7天以7天计算,但迟纳金不得超过未支付款项的5% 。

供方交付货物与合同不符时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按照本合同合计价格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部分,供方仍应予以赔偿。同时,需方亦有权要求供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确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品质问题的,供方应当按照受损货物价格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部分,供方仍应当予以赔偿。同时,需方亦有权要求供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未经需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转让行为对需方无约束力,且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不低于货物总金额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部分,供方应当予以赔偿。

未经需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该质押行为对需方无约束力,且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不低于货物总金额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部分,供方应当予以赔偿。

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亦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因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都不免除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本条款。

一、 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合规标准保护条款中的“公务人员”应做宽泛解释,但至少应包括下列含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即,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供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供方及供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供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需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供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供方及供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供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一)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供方、需方或需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供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供方和供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供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需方披露的情形外,供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雇员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雇员成为公务人员时,供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需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供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供方承诺:需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及股东不承担因供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供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需方认为供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供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供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供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供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附件规定。供方同意,经需方事先通知,需方或需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供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需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需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供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供方承担,需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供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需方;此外,如供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需方。

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7905

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十五、本合同共五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一:技术参数

附件二:随机工具清单

附件三:随机配件清单

附件四:随机资料清单

附件五:售后服务承诺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生效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止。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持两份,传真或扫描件同样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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