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7月10日16:00至16:30(北京时间)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本公告及其附件(如有)所提供的有关船舶资料仅供参考。)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有保留价。若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在不变更挂牌条件的情况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本次竞拍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起拍价:美金1380万元;竞拍保证金:美金100万元(或人民币700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美金的正整数倍。
3、正式开拍后,自竞拍当日16:25(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4、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5、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除另有规定外)
三、报名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当日竞拍开始前止(以保证金到账且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建议提前2-3天缴纳保证金并完成报名,以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截止时间过后概不接受报名。竞买人报名成功后(以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即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竞拍规则、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等内容的相关约定.
2、本次竞拍接受中国境内(仅限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及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报名参拍。
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境内竞买人: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公章)
●《参拍承诺书》
●竞拍保证金付款凭证
(2)境外竞买人: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opy of Director’s Passport
●Undertaking for Bidding
●Bank slip of bidding deposit
四、看样时间及地点:
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我司联系。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船舶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五、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420 0200 1012 0100 3787 39
●开户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
(2)美元保证金收款账户:
●Beneficiary:Zhejiang Shipping Exchange Co.,Ltd.
●Beneficiary Address:6th Floor,Zhoushan Bulk Commodity Exchange Center No.555 Wengshan Road Lincheng,Zhoushan City,Zhejiang,P.R.China
●Account No.:3420 0200 1142 0100 0321 30
●SWIFT(Beneficiary Bank):ZJCBCN2N
●Beneficiary Bank:China Zheshang Bank
●Beneficiary Bank Address:No.88,Lv Dao Road,Dinghai Dist.,Zhoushan City,Zhejiang Prov.,P.R.China
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闻女士:+86 18058087023/0580-2038333
王女士:+86 18267365565/0580-2038333
电邮:auction@shipbid.net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本公告及其附件(如有)所提供的有关船舶资料仅供参考。)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技术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的任何担保,竞拍标的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拍卖人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2个银行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
2.竞拍成交后,若买受人为境外主体,则该境外买受人有权在竞拍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指定另一家境外合法存续的公司作为最终买家,接收并履行竞拍公告及买卖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与义务,但境外买受人与被指定最终买家的股权必须完全一致,或两者系全资母/子公司关系。境外买受人应作为担保方,确保被指定最终买家能够正常履约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若境外买受人或被指定的最终买家需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支付全额或部分船款,则须事先提交真实、有效、合理的书面佐证材料以证明商业关系,并经得委托人与拍卖人的同意,否则境外买受人或被指定的最终买家均不得委托其他无关第三方代为支付包括船款在内的相关款项。
3.买受人最晚应在竞拍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或MOA(以下简称“买卖合同”)。
若买受人为在中国境内(仅限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则转让方将与买受人签订中文版的《船舶买卖合同》;若买受人为在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则转让方将与买受人签订英文版买卖合同(即MOA)。不论中文版或英文版“买卖合同”,其模板及具体条款都将由转让方与拍卖人提前确认并在竞拍公告中以附件形式进行公布。
拍卖公告中的附件《船舶买卖合同》(或MOA)作为公告的一部分,与公告中的条款具备同等效力。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视为接受转让方拟定的船舶买卖合同文本。
买卖合同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称等)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调整的内容以外,原则上不作其他修改。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若买卖合同与与竞拍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签订后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内容为准。
4.本次竞拍将默认我司指定的账户作为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不计息),买受人、转让方和我司应与《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同时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本次竞拍项目的购船定金为竞拍成交价的10%,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将在《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签订后自动转为该项目的部分购船定金,买受人应在《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签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购船定金(剩余购船定金=竞拍成交价*10%-已支付的购船定金)。
所有第三方船舶交易资金不计息。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5.买受人应将剩余船款、预估剩油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最晚在船舶交接日的2个银行工作日之前汇入至我司指定账户,并由我司根据《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和《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约定将我司已收到的全部成交价款、剩油款及其他交接杂费(如有)用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汇付到转让方(船舶所有人)指定账户。
6.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美元。若买受人为中国境内(仅限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则成交价格以竞拍成交当日由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汇率“中行折算价”作为基准汇率进行结算。若买受人为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我司指定的出口代理公司办理与该船相关的出口手续,转让方负责配合办理该船出口手续,买受人承担所有出口相关费用(包括出口代理费用、报关费等)。船舶交接前的港使费(如有)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港使费由买受人承担。
7.若买受人未能按要求签订公告附件所对应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若《船舶买卖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后,因买受人原因(如资信问题或涉及制裁等)无法开设交易服务账户,则转让方有权根据《船舶买卖合同》的约定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已支付的购船定金。
8.若买受人存在上述违约之情形导致交易取消的,我司有权优先扣除买卖双方应支付的竞拍服务费,余额作为买受人的违约金在买受人构成实际违约(即违反我司的竞拍规定,包括未按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船舶买卖合同、无法开立交易服务账户等)且转让方书面宣布取消本次交易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我司有权根据转让方的指令对标的船舶重新组织竞拍。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7月12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之前付清全部竞拍服务费,并须最晚在船舶交接的2个工作日之前将剩余船款、预估剩油款、交接杂费(如有)等所有应付款项支付至我司指定的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逾期按违约论处。
2.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且收到买受人提供的当地海事局要求文件正本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4年8月5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4年11月29日。
如延长信息披露,则船舶交接日期相应顺延。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在经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后,可以约定新的船舶交接日期。
3.标的移交地点:中国港域内安全可达的锚地或码头泊位,由转让方选择,并在交船前10天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4.交船状态:按照交船时的现状进行交接。
竞买人报名成功后(以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5.该船竞拍成交后,买卖双方的交接文件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船舶买卖合同》(或MOA)。
6.本公告附有2份附件(参拍承诺书、《船舶买卖合同》(或MOA)),请自行下载查阅。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向我司支付竞拍成交价的1%作为竞拍服务费。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购船相关款项的汇付等银行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拍,转让方仅提供该船船价及交接剩油的商业形式发票。船舶移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竞价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开封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
燃料油价格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驳运费)或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发票由转让方提供;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3个工作日的普氏(Platts)新加坡价格作为结算单价依据。
滑油、液压油及油脂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发票由转让方提供;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则转让方须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3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具体油款应按交接当日由买卖双方代表共同测得油量进行结算,预估剩油款多退少补。
5.本次竞拍标的的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上的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若《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另有约定的,以买卖双方签订版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的约定为准。
6.本次竞拍标的不包含以下设备或物品(包括租用设备):海卫通整套设备、所有氧气瓶及乙炔瓶。
7.船舶交易费用(如有),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若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版本为准。
七、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应以“拍船网”网站正式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