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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舜船冲刺保壳蒙阴影 财务造假遭证监会处罚

   2016-11-01 船海装备网3290
核心提示:  就在保壳冲刺的关口,负债累累、被立案调查的*ST舜船又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26日,国内首家破产
  就在保壳冲刺的关口,负债累累、被立案调查的*ST舜船又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26日,国内首家破产重整的上市船企*ST舜船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通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多位高管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对此,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在公司重整计划获得了法院的批准执行和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获得了证监会的受理之后,这家A股首例同时进行重整和重组的上市公司的保壳大计终于迎来了一线曙光。不过其财务造假以及被处罚的实施会否影响其保壳大计仍然有待观察。
  财务造假遭证监会处罚
  10月28日,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在2013年及2014年8月存在关联关系期间,舜天船舶向明德重工采购船舶,购船成本分别占舜天船舶当年营业成本的7.08%、17.62%,舜天船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同时期,舜天船舶向明德重工提供借款,但未计提应收利息,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回收利息,导致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收入、虚增成本、虚增财务费用、虚增利润的情形。证监会决定责令舜天船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军民、曹春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10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前的10月26日,*ST舜船发布公告称,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16号,上述文件显示,在2013年和2014年年报中,舜天船舶向明德重工提供财务资助未计提应收利息,导致2013年未计提应收利息9093.40万元,虚减利润9093.40万元;2014年未计提应收利息7829.42万元,虚减利润7829.42万元。舜天船舶通过由明德重工承担其财务费用的方式回收利息,导致2013年少计财务费用1912.89万元,虚增利润1912.89万元;2014年少计财务费用5031.48万元,虚增利润5031.48万元。
  与此同时舜天船舶通过与明德重工及其关联企业虚构业务和正常采购原材料并加价销售给明德重工的方式回收利息,导致2013年多计收入57529.73万元、多计成本47110.71万元,虚增利润10419.02万元;2014年多计收入49363.26万元、多计成本45651.85万元,虚增利润3711.41万元。舜天船舶通过在采购明德重工船舶时扣减采购成本的方式回收利息,导致2013年虚减成本494.15万元,虚增利润494.15万元;2014年虚减成本1565.82万元,虚增利润1565.8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ST舜船的两大“命门”: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舜天船舶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不实。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无疑让*ST舜船的重组之路蒙上阴影。
  2015年8月14日,*ST舜船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5021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2016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36号)《告知书》称:关于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拟对舜天船舶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而在此前的2015年5月,深交所就对*ST舜船下发了监管函,对其多项违规事项进行了披露,深交所表示*ST舜船总经理兼董事、时任董事长王军民,副总经理、时任总经理兼董事李玖,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曹春华,副总经理姜志强、翁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给予五人公开谴责的处分。
  保壳进入冲刺阶段
  资料显示,舜天船舶是江苏省大型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造船企业,2011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在上市前,舜天船舶以建造出口型非机动船与中小型散货船为主。2013年开始,舜天船舶与江苏另一家民营造船企业明德重工开始合作,前者靠国资背景获得贷款,后者靠技术优势拿订单,两者以签订“内外合同”的方式联合接单,订单收益再由双方协商分配。
  然而2014年开始,明德重工资金链出现严重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并于2015年7月31日被破产清算,舜天船舶也陷入困境。舜天船舶曾在公告中称,明德重工的破产清算给公司造成约29亿元的经济损失,这相当于舜天船舶2014年全年的营业收入。
  就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ST舜船的保壳大计也进行到了关键时期。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前三季度皆报亏的*ST舜船已处于退市边缘,为了保壳,公司首开先例,同时进行重整和重组的程序。10月28日,*ST舜船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21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此前的10月24日,*ST舜船重整计划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批准执行,标志着债务清偿和资产重组将启动。资料显示,重组计划主要包含了清偿债务和资产重组两个部分:一方面,*ST舜船以自有货币资金、财产变现价款等共计14.45亿元以及公积金转增5.2亿股偿还债务。其中,超过30万元债权将按照现金清偿与每股抵债13.72元的债转股方式偿还,涉及债务规模71.32亿元。另一方面,*ST舜船将以8.91元/股发行股份注入间接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所持有的信托及电力资产,交易价值210.13亿元,*ST舜船拟以8.91元/股的价格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发行股票数量合计23.58亿股。国信集团则承诺,注入的资产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6亿元、17.3亿元和17.5亿元。在本次重组方案中,为了推动重组的顺利进行,*ST舜船还取消了今年4月29日公布的重组草案中的46.5亿元配套融资。
  本次交易前,舜天国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信集团通过舜天国际和舜天机械控制公司25.64%和20.51%的股份,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国资委为舜天船舶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国信集团为舜天船舶的直接控股股东,其以及关联方将持有上市公司83.66%的股权,其他债权人则将持有上市公司10.14%的股权。
  能否“上岸”仍存不确定性
  留给*ST舜船的时间已然不多。*ST舜船2014年、2015年分别亏损17.7亿元和54.5亿元,今年上半年再度报亏10.2亿元,截至6月底,净资产为-62.5亿元。其三季报显示,今年前9个月共实现营收27.13万元,同比下滑9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再亏损2139.1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ST舜船想要顺利保壳,其重组方案必须得到证监会的批准,此时收到处罚决定书,是否影响证监会最后的裁定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ST舜船表示,按照证监会规定,公司遭立案调查,监管层三年内不会审批重组事项,但是证监会对*ST舜船的调查已经结束,因此重组并不会受到影响。不过,*ST舜船也表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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