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消息,盛航股份(001205)“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中止审理的裁定》(编号:240/2024/QDST–DS),因尚需等待胡志明市计划投资厅商业登记处提供文件、证据,裁定中止案件审理。公司已就“盛航003”轮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了船舶险、船东保赔险,本次诉讼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案件,免赔额为8,000美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8,000美元的部分,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担。当中止原因消除后,经法院决定后案件将恢复审理。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与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窿盛石化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深圳船舶燃料有限公司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广州海事法院判决被告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窿盛石化有限公司向原告盛航浩源支付运费131.92万元及利息。判决已生效,被告未履行判决。盛航浩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收到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