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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苏海事趸10号维修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03 船海装备网3610
核心提示:  招标编号:南咨( 2016)招 10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委托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就 苏海事趸 10号维修改
  招标编号:南咨( 2016)招 10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委托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就 “苏海事趸 10号维修改造” 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 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苏海事趸 10号维修改造”
  ( 2)招标编号:南咨( 2016)招 1038号
  ( 3)本趸船作为浮码头,供公安巡逻船停靠,并作为水上执法办公和巡逻船船员及执法人员生活起居的场所。
  本船在原“苏海事趸 10号”基础上改造上建筑,船体部分详见原船相关资料。改造后后满足《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2016)及其相关修改通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1)及其相关修改通报。
  二、招标内容
  ( 1)货物名称:苏海事趸 10号
  ( 2)货物数量: 1艘
  ( 3)主要技术参数:
  ( 4)维修改造内容:
  本次招标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即完成“交钥匙工程”;货物配置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文件” ;在招标方案的基础上,主要完成内容如下:
  ①船体改造;
  ②轮机改造;
  ③电气改造;
  ④质保期: 12个月。
  ( 5)交船期限:合同签订后 60天(日历日)内
  ( 6)交船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船地点(南京)
  三、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人 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 资格要求外 ,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要求的修造船厂 /企业,修造船厂 /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业主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 2015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反应其银行资信情况的银行资信证明。招标人不接受无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的投标。
  (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修、造 40米及以上政府公务船舶,含趸船),提供近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表,同时提供有关外部证据(合同复印件)以证实。招标人不接受无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的投标。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释】上述所有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 1)时间 : 2016年 11月 3日至 2016年 11月 10日截止,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珠江路 280号珠江大厦 1607室)。
  ( 3)方式:纸质文本和电子版(以纸质文本为准)。
  ( 4)售价: 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包加收 100元快递费。代理机构将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 5)其它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文件、身份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或传真件及“ U”盘或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 1)开始时间: 2016年 11月 24日 9时 00分。
  ( 2)截止时间: 2016年 11月 24日 9时 30分。
  ( 3)接收地点: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珠江路 280号珠江大厦 1602室)。
  ( 4)接收人: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 5)其它事项:投标人代表投标时应携带身份证件交公证处查验。
  六、开标信息
  ( 1)时间 : 2016年 11月 24日 9时 30分整。
  ( 2)地点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珠江路 280号珠江大厦 1602室)。
  ( 3)评标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珠江路 280号珠江大厦 1602室)。
  ( 4)其他事项:无。
  七、投标保证金
  ( 1)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15, 000.00)。
  ( 2)收取:投标人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拨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与银行开户证明单独用小信封,并完整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后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行珠江路支行
  银行帐号 : 253581096810001
  八、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 280号珠江大厦 1605室
  邮政编码: 210018
  联 系 人:朱磊 谢洁
  电 话: 13951640505 025-83375349
  传 真: 025-84583911 025-83616733
  电子信箱: 648707133@qq .com njnzzb@126.com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与以下媒体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3日
 
标签: 苏海事趸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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