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JX2024202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巡护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总价:12460000(元)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桂竹路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巡护船 | 35米100吨级海洋巡护船 | 见附件。 | 1批 | 12460000 | 见附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文,丁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谢发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侯宏庆,许敏浩,徐健,陈军民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13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5852277
质疑联系人: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2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 真:0574-83890892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278756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908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采管办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