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V GL负责人表示,IMO下属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MEPC70)决议已经同意MARPOL公约附则VI第14条要求,全球船用燃油0.5%的含硫上限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强制生效。因此,船东必须在未来3年内做出采取何种方式应对全球硫排放限制的选择,形势已经迫在眉睫。加装船舶尾气脱硫设备作为一种应对措施,具有更换低硫油或者改装双燃料主机所不能比拟的巨大优势,为船东提供了非常好的选择。Anna Pietzak博士、Alic Mirnes先生以及刘经理分别就船级社相关规范及产品认证等对普益公司员工进行了培训指导,并对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会后,普益公司总工程师宋华剑陪同DNV GL专家实地考察了厂区并参观了车间中的船舶尾气脱硫设备,并向各位专家介绍了设备的各项参数和性能。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普益船舶尾气脱硫设备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系统功耗低的特点;且自动化程度高,运行费用低,具有较大的综合性优势。
DNV GL船级社在船舶检验以及船用产品认证等方面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尤其在船舶尾气脱硫设备认证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在IMO刚通过2020年全球海域实行0.5%燃油硫含量上限规定之际,DNV GL各位专家第一时间到访威海普益公司进行交流指导,帮助普益公司在已有证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证书体系以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一方面反应了DNV GL船级社对于公约确定生效日期后可能带来船舶尾气脱硫设备市场爆发的敏锐反应,也体现了对普益公司的高度重视与认可。
普益公司将与DNV GL展开紧密合作,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帮助船东更好的应对全球限硫时代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