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钢桩建造工程(浮式风电钢桩建造工程)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钢桩建造工程(浮式风电钢桩建造工程)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浮式风电钢桩建造工 程 | 投标人提供满足项目需要的建造场地、设施、辅材及耗材等,完成桩基及稳桩平台的建造及装船等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桩基、稳桩平台的生产设计。 2)桩基、稳桩平台的预制、防腐、附件安装集成等施工。 3)桩基、稳桩平台的检验及测量等工作。 4)桩基、稳桩平台的场内运输及码头装船等工作。包括场内运输及装船的设计、辅助工装的设计及提供、运输及装船涉及的设备设施的提供、装船作业及驳船出港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5)桩基、稳桩平台运输驳船的码头服务、清驳、甲供物资装卸船等。 6)运输至TLP平台厂址。 7)配合发包人监造。 8)发包人驻场监造及管理期间办公支持。 9)上述工作所需的项目管理及协调。 10)其它为完成本合同主体工作而未列出的辅助性、配合性工作。
| 2024年11月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揽的国内建造完成的单桩工程竣工验收业绩且单桩规格不小于1500吨/根,桩径不小于8.0米。劳务分包合同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 4)总装场地要求:投标方需满足3套不小于1000吨/根单桩的总装场地及配套能力,并提供总装方案。(提供场地布置图及其他证明材料); 5)卷管能力:满足承接工作量的相应卷管能力证明(最大卷管能力和每年最大卷管量,提供卷管机能力证明材料),需要具备板厚80mm以上的卷管能力; 6)倒运能力:提供典型单桩的倒运方案,满足单桩规格不小于1000吨/根,桩径不小于4.0米的单桩倒运需求; 7)码头规模:满足10000吨级驳船停靠; 8)出运能力:投标方应具备小于1000吨/根单桩的出运能力,提供详细可靠的装船出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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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
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
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 11 月 15日)至(2024年 11 月 22日)止。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