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间,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发布《须予披露交易–有关购买两艘船舶》公告。
公告披露,国银金租的两家全资特殊目的公司与卖方(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订立造船合同更新协议。合同涉及购买两艘散货船,交易金额不超过6700万美元(约4.82亿元)。
根据公告,国银金租的两家全资特殊目的公司早在2024年5月24日与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订立次造船合同,合同总价不超过6700万美元。由于“有关造船合约项下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这笔订单当时未予公布。
该交易代价将以美元支付,资金来源包括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交易完成后,买方将以经营租赁模式出租该船舶。
国银金租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份额,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且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