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月8日16:00至16:30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无保留价。若只有一家竞买人参加报名,则公告期满后该竞买人即被确定为受让方;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转让。本次竞拍无优先购买权人。
2.起拍价:美元1080万元;竞拍保证金:美元100万元(或人民币730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美元的正整数倍数。
3.正式开拍后,自竞拍当日16:25(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4.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5.若买受人使用人民币支付竞拍保证金的,在《竞拍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美元计价的竞拍保证金(美元100万元)汇入本次交易指定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在收到该笔美元竞拍保证金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已支付的人民币竞拍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回。
6.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工作日”为转让方、我司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或资金托管方)注册地和开户行所在地的银行工作日(除另有规定外)。
三、报名要求:
报名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正式开始前截止,竞拍正式开始后概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以竞买人取得竞价号牌为准。在确认意向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足额到账且报名手续提交完毕并经我司后台审核后,意向竞买人即可获得竞价号牌。为避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报名有效期,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3-5个银行工作日缴纳竞拍保证金并完成报名手续。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竞拍规则、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等内容的相关约定。
1.本次竞拍接受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报名参拍。
竞买人须保证不涉及中国、联合国、欧盟及美国制裁且具备美元支付、收汇能力(在竞拍过程中或成交后,竞买人须根据合理需求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境内竞买人: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公章)
●《参拍承诺书》(详见附件)
●竞拍保证金付款凭证
(2)境外竞买人: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opy of Director’s Passport
●Undertaking for Bidding
●Bank slip of bidding deposit
四、看样时间及地点:
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我司联系。
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船舶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五、保证金账户:
(1)美元及离岸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Beneficiary:SHIPBID(SINGAPORE)SHIPPING EXCHANGE PTE.LTD.
●Beneficiary Address:3 TEMASEK AVENUE#27-02 CENTENNIAL TOWER SINGAPORE 039190
●Account No.:072-124228-1
●SWIFT Code:DBSSSGSG
●Beneficiary Bank:DBS Bank Ltd Singapore
●Remittance Reference:DING HENG 28
(2)境内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420020010120100378739
●开户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
六、联系方式:
闻女士:+86 18058087023/0580-2038333
王女士:+86 18267365565/0580-2038333
邮箱:auction@shipbid.net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拍船网(新加坡)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勘验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的任何担保。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拍卖人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竞拍成交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
2.该船的买卖合同已在挪威船舶经纪人协会的《SALEFORM 2012》版本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并以附件形式进行公布。公告中的附件《船舶买卖合同》(MOA)作为本公告的一部分,与本公告中的条款具备同等效力。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参拍手续后,即视为确认和接受本竞拍公告所附船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内容。买受人最晚应在竞拍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MOA)。
《船舶买卖合同》(MOA)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称、成交价格、签约日期等)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调整的内容以外,不作其他修改。买卖双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MOA)后,若买卖合同与竞拍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买卖双方签订后的《船舶买卖合同》(MOA)内容为准。
3.本次交易将默认我司指定的账户作为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按照《船舶买卖合同》(MOA)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约定持有并释放相关交易资金,买受人和转让方应在《船舶买卖合同》(MOA)签署当天与上述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及该船登记所有权人(Ocean Symbol Limited)共同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
所有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资金不计息。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4.若买受人为境外企业或组织,在经得转让方同意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共同指定境外的第三方律所作为资金托管方,并另行开设托管账户,与开设资金托管账户相关的所有费用需由买卖双方平摊,第三方律所按照《船舶买卖合同》(MOA)及Escrow Agreement约定持有并释放相关交易资金。
5.付款及放款要求:
5.1购船定金:
在《船舶买卖合同》(MOA)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且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开立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船舶买卖合同》(MOA)项下的购船定金(即Deposit)。
5.2剩余交易资金:
买受人应将剩余船款、预估剩油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最晚在船舶交接的3个工作日之前汇入本次交易指定的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或境外资金托管账户)。
5.3放款:
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成船舶交接相关手续,将《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联合放款函》扫描件提供给我司的3个工作日内,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将已收到的购船款、剩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用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汇付到我方的指定账户。
5.4退款:
买受人支付的多余款项,应在船舶交接完成(以买卖双方签署的PODA为准)且所有交易款项释放完毕后,在收到买受人签署的付款指令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我司原路退回给买受人。
5.5若选择境外第三方律所进行资金托管:
买卖双方若共同指定境外第三方律所作为资金托管方并另行开设托管账户(即ESCROW ACCOUNT)。在MOA签订且托管账户开设后的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以电汇形式支付全额购船定金至托管账户,作为MOA项下的购船定金(即Deposit)。在指定的资金托管方书面确认收到买受人支付的购船定金(即Deposit)后的3个工作日内,我司会将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在扣除竞拍服务费后原路退回给买受人(不计息)。具体以签订后的MOA约定为准。
6.若买受人未能按要求签订公告附件所对应的《船舶买卖合同》(MOA)或未按要求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我司有权优先扣除买受人的竞拍服务费,余额在买受人构成实际违约(即违反我司的竞拍规定,包括未按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船舶买卖合同(MOA)/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等)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且转让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我司优先扣除的竞拍服务费)。
7.若《船舶买卖合同》(MOA)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后,因买受人原因(如资信问题或涉及制裁等)无法开设交易服务账户,或买受人未按照公告及买卖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剩余船款,预估剩油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则转让方有权根据《船舶买卖合同》(MOA)的约定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已支付的竞拍保证金或购船定金。
8.竞拍完成后,买受人有权指定另一家合法存续的公司作为最终买家公司主体并明确具体公司信息,且须与转让方签订Nomination Letter。买受人及最终买家均需提供相关资料以完成KYC审查。同时,最终买家公司须保证不涉及中国、联合国、欧盟及美国制裁,此外还应遵循《船舶买卖合同》(MOA)中的制裁约定。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且收到全部购船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并在买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船舶注销证书正本(如有)提供给买受人,具体以MOA约定为准。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5年2月10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5年4月1日。
若由于转让方遭遇不可抗力或突发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可约定新的船舶交接日期。
2.标的移交地点:新加坡到日本范围内的港口或地区,由转让方选择,并提前15天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最终以《船舶买卖合同》(MOA)约定为准。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3.交船状态:标的船舶按照看样时的现状进行交接,正常损耗除外。若买受人未在公告时间内进行看样,视同看样。若竟买人未在规定看样时问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按照交接时的现状交船。转让方将确保该船在交接时处于船级维持状态,且不存在影响船级的批注意见。
4.本次竞拍标的不包含以下设备或物品:(以MOA约定为准)。
5.本公告附有2份附件(参拍承诺书、《船舶买卖合同》(MOA)),请自行下载查阅。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之前向我司支付船舶成交价的1%作为竞拍服务费(竞拍服务费的收款账户由我司另行通知)。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购船相关款项收、付相关的所有银行手续费、报文费等需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拍,转让方仅提供该船船价、剩油款及交接杂费(如有)的商业形式发票。由于购买该船和在买受人所指定的船旗国进行登记而产生的任何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同样,由于出售该船和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相关的所有手续费、交易鉴证费(如有)等由转让方承担。
4.本次竞拍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开封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
燃料油价格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我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加油发票由我方提供;如果我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3个工作日的普氏(Platts)新加坡价格作为结算单价依据。
滑油、液压油及油脂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我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加油发票由我方提供;如果我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我方须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3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单价依据。
实际油款应按交接当日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油量进行结算,预估剩油款多退少补。
5.本次竞拍标的的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上的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披露:
船舶租赁及交接事项补充:
(一)该船的登记所有权人Ocean Symbol Limited将配合转让方办理出售该船及过户所需的相关手续。
(二)Ocean Symbol Limited将根据交船计划提前将挂旗国要求转让所有权所需的交船文件(包括《Bill of Sale》以及《Certificate of Ownership and Encumbrance》等)准备妥当并在船舶交接当天向转让方及买受人出示这些文件。在转让方与买受人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时,Ocean Symbol Limited将与转让方同步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并由三方共同签订《联合释放函》,以约定部分售船款项将直接释放给Ocean Symbol Limited,剩余的售船款项应释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在《联合释放函》签订完毕后,Ocean Symbol Limited将向转让方提交上述交船文件的正本原件,将随同转让方准备就绪的交船文件一并转交给买受人,以便于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登记。
(三)船舶回租:买受人有权选择在买卖双方完成交接后立即将该船以光租的形式回租给转让方,并和转让方另行签署《船舶光租合同》,其中租金7500美元/天,租期36个月±3个月(即承租人可以选择提前3个月还船或在36个月租期届满之后选择原条件展期3个月),从MOA项下交船当日时开始起租,在船燃油、滑油、液压油及油脂等不再另行结算。
(四)该船原计划经营欧美航行,已于2024年7月进行了较彻底的修理并配备了大量物料及使用于主机、辅机、分油机、空压机等设备的备件,本次竞价标的包含前述随船物料备件,总价值约80万美元,将随船免费奉送给买方。
七、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若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八、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拍船网(新加坡)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