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02月21日16:00至16:30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无保留价。若只有一家竞买人参加报名,则公告期满后该竞买人即被确定为受让方;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转让。本次竞拍无优先购买权人。
2.起拍价:人民币3180万元;竞拍保证金:人民币318万元(或美元45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人民币的正整数倍;
3.若买受人为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则买受人可选择使用美元作为结算币种,并以竞拍成交当日由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汇率“中行折算价”作为基准汇率进行结算。若买受人使用跨境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则合同价格即为竞拍成交价格。
4.正式开拍后,自竞拍当日16:25(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5.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除另有规定外)。
6.本次竞拍活动中“银行工作日”是指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的银行工作日(非周六或周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正式开始前截止,竞拍正式开始后概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以竞买人取得竞价号牌为准。在确认意向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足额到账且报名手续提交完毕并经我司后台审核后,意向竞买人即可获得竞价号牌。为避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报名有效期,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3-5个银行工作日缴纳竞拍保证金并完成报名手续。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竞拍规则、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等内容的相关约定。
2.本次竞拍接受境内自然人或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报名参拍。
3.竞买人须保证不涉及中国、联合国、欧盟及美国制裁且具备美元支付、收汇能力(在竞拍过程中或成交后,竞买人须根据合理需求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4.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公司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的护照/身份证扫描件
●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参拍承诺书》(详见附件)
● 保证金付款凭证
四、看样时间和地点:
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我司联系。
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船舶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五、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 户 名: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 账 号:3420020010120100378739
● 开户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
(2)美元保证金收款账户:
● Beneficiary: Zhejiang Shipping Exchange Co., Ltd.
● Beneficiary Address: 6th Floor, Zhoushan Bulk Commodity Exchange Center,No.555 Wengshan Rd, Lincheng Zhoushan, Zhejiang Province, P.R.China
● Account No: 3420 0200 1142 0100 0321 30
● SWIFT (Beneficiary Bank): ZJCBCN2N
● Beneficiary Bank: China Zheshang Bank
● Beneficiary Bank Address: No.88, Lv Dao Road, Dinghai Dist., Zhoushan City, Zhejiang Prov., P.R. China
六、联系方式:
林女士:+86 13646696072/0580-2038333
闻女士:+86 18058087023/0580-2038333
邮箱:auction@shipbid.net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
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技术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的任何保证、承诺、担保,竞拍标的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及其他竞拍相关事项;竞拍成交后,我司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亦不会就与该船有关的任何瑕疵或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成功竞买人(即“买受人”)应在竞拍当天签署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司邮箱(auction@shipbid.net)递交《竞拍成交确认书》、《出价记录》,并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司递交买受人签署的4份正本《竞拍成交确认书》(以正式发出快递的日期为准)。 2.该船的买卖合同(即《船舶买卖合同/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附件形式进行公布。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参拍手续(以取得竞价号牌为准)后,即视为确认和接受本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和《船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内容。 买受人最晚应在竞拍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如有)。 买卖合同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称等)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调整的内容以外,原则上不作其他修改。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若买卖合同与竞拍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买卖双方签订后的买卖合同内容为准。 3.本次竞拍默认我司指定的账户作为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不计息),买卖双方应在买卖合同签署当日与我司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第三方交易服务方按照买卖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约定持有并释放相关交易资金。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4.在买卖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买卖合同项下的购船定金。 买受人最晚应在船舶交接的2个工作日之前将剩余船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如有)支付至第三方交易服务账户,逾期按违约论处。 买受人应在《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前将剩油款项汇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在收到船舶注销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用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将我司已收到的由买受人支付的购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释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若买受人为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竞拍成交后,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我司指定的出口代理公司办理与该船相关的出口手续,转让方负责配合办理该船出口手续,买受人承担所有出口相关费用(包括出口代理费用、报关费等)。船舶交接前的港使费(如有)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港使费由买受人承担。 7.若买受人未按期签订或拒绝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或《船舶买卖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且不影响转让方向买受人索赔损失的权利。若《船舶买卖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后,因买受人原因(如资信问题或涉及制裁等)无法开设交易服务账户,或买受人未按照买卖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剩余船款,则转让方有权根据《船舶买卖合同》的约定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已支付的竞拍保证金或购船定金,且不影响转让方向买受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8.若买受人存在上述违约之情形导致交易取消的,我司有权优先扣除应收的竞拍服务费,余额作为买受人的违约金在买受人构成实际违约(即违反我司的竞拍规定,包括未按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船舶买卖合同》/《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未按时按约足额支付剩余船款/无法开立交易服务账户等)且转让方书面宣布取消本次交易后的2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转让方的指令对标的船舶重新组织竞拍。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且收到买受人提供注销当地海事局要求文件正本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并将船舶注销证书正本提供给买受人。 2.最早船舶交接日:2025年2月26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5年3月15日。 若转让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双方友好协商并约定新的交船日期。 3.标的移交地点:中国港域内安全可达的锚地或码头泊位,由转让方选择,并在交船前10天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4.标的移交状态:标的船舶按照交船时的现状进行交接。若竞买人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按照交接时的现状交船。 转让方确保该船在交接时处于船级维持状态,且不存在中国海事局的滞留意见和影响船级的批注意见。 5.本公告附有三份附件(参拍承诺书、技术报告、《船舶买卖合同》),请自行下载查阅。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竞拍成交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支付竞拍成交价的1%作为竞拍服务费。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购船相关款项的汇付等银行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3.本次竞拍,转让方提供船价、剩油款及其他交接杂费(如有)的商业形式发票。 由于购买该船和在买受人所指定的船旗国进行登记而产生的任何税、费由买方承担;同样,由于出售该船和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相关的所有手续费、交易鉴证费(如有需要)等由转让方承担。 4.本次竞拍,标的起拍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5.本次竞拍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开封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 燃料油价格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发票由转让方提供;若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3个工作日的上海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官网公示的上海港最新价格(不含税)作为结算单价依据。 滑油、液压油等非燃料油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税、不含驳运费)或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发票由转让方提供;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则由转让方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3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单价依据。具体油款应按交接当日实际测得油量进行结算。 6.本次竞拍标的租用物品或不随船出售物品清单:无。 7.本次竞拍标的的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确认书》上的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若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版本为准。 七、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八、本公告适用中国法,凡因本公告引起的任何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分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