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海域项目--施工辅助拖轮(项目名称)船舶租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海域项目施工辅助拖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海峰风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拖轮(物资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东南海域。(详细地勘及风场信息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拖轮 |
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标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以招标方发送进场通知单之日为准 |
4 | 工作内容 | 用于施工船舶的拖航拖带,并配合施工船舶的顶推、拖带移船及起抛锚 |
5 | 使用地点 | 东南海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7 | 设备能力 | 1.主机功率≥7000匹马力,具有起抛锚功能,配合施工船舶的顶推、绑拖移船,并负责施工船舶的远距离拖航拖带; 2.配齐拖带所需的设施、物资及备用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拖力匹配的拖带缆绳、卸扣等; 3.人员持证上岗,人证合一,满足最低配员,具备一定的操作、应急经验; 4.船舶证书齐全有效,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人员、船舶保险齐全。 |
8 | 人员要求 |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最低配员要求 |
9 | 租赁方式 |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不足月按天计。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船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船完毕发放进场通知单起至甲方还船之日止 |
11 | 供油方式 | 招标人负责,油耗使用参考中交海峰油耗管理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
13 | 其它要求 | 1、船舶租费已包括了投标单位及租赁船舶为完成本合同之约定目的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租赁使用费、适拖证书办理费、船员管理人员工资、奖金、伙食费、饮用水费、劳保用品费、工器具费、易耗品费、船舶及人员保险机油及润滑油等维护性用品费、海事费、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停靠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增值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船舶折旧费、船舶施工作业开支相关的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甲方仅负责船舶动力燃油及淡水。 2、船舶作业耗用柴油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消耗由实际使用签认的日报为依据供应柴油。 3.招标人负责燃油监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相应费用将从中标人的合同金额中相应扣减。 4、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甲方向乙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关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舶租赁 资质,船舶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 15时至 2025 年 2 月 22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 15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海峰风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474(自贸试验区内)
邮 编:350018
联 系 人:陈菲
电 话:18850215121
传 真: /
电子邮件:36162796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 号:350501887307090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