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11月14日
公告期限: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就 象山县石浦国家中心渔港改扩建工程趸船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NBITC-20161531G
二、项目概况:
子包号:1
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国家中心渔港改扩建工程趸船采购及相关服务
数量:7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人民币 636.275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筋混凝土趸船;
3、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建造过的趸船曾获得中国船级社 CCS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5、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符合钢制趸船、钢筋混凝土趸船生产条件的说明;
6、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管理员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16:00 分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子包 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或进行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 94090154800000191
2、购买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 32号)305室。联系电话: 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提供本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套,原件携带备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06日09:00时
七、投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06日09:00时
九、开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号四楼)
十、其他事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 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洋 周世雄陈裕栋
联系电话: 0574-8730760587224347
传真: 0574-87198579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 32号
采购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兴港路 555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0574-6596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