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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施工监理

   2025-03-14 船海装备网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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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取得交通运输部《关于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函〔2023〕631号)批准建设,方案设计取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方案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131号)审批通过,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交规划函〔2024〕607号),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尽快解决中俄界河航道段趸船数量不足的局面,提升中俄界河航道养护管理水平,保障中俄界河航道安全畅通,根据《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十四五”建设规划》,同意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实施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项目代码:2304-000000-18-01-921466)。建造界河航道配套趸船3艘,本船设计航区为内河B级,为单体、单底、单甲板、钢质全电焊结构趸船。船舶主尺度为20米×8米×1.6米(总长×船宽×型深),设计吃水0.6米。主要设备配置:本船配置30千瓦发电机1台。系泊设备首尾甲板设有20kN电动系缆绞盘2台,2台钢索卷车,首尾各设1套钢质定船插桩,长度10m,采用电动起升。其他设备按照法定规则配备。

2.招标范围:船舶建造的施工准备、施工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交竣工验收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3.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

1

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施工监理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船舶建造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对合同和信息管理,对船舶建造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管理,对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提供用于竣工验收、建造档案监理部分的相应资料及辅助工作。船舶质保期监理服务。 其它未尽事项和详细内容、条款以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为准。

项目包含船舶3艘,分别为不同建造厂承建

25.9万元

 

4.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及质保责任期,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5.质量目标:服务质量满足《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船舶技术满足《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2024)》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船舶检验满足《内河浮动设施检验规则(2024)》及相关质量检验要求。

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7.服务地点: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中标船厂注册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实验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止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4.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6.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7 2021年-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1年-2023年度被黑龙江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为D级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不允许同一母公司的两个(含两个)以上子公司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时00分至 2025年3月24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07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07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方式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07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s://jt.hlj.gov.cn/)。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s://jt.hlj.gov.cn/)上发布。

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联系方式

监督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451-87560052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12号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451-511189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451-889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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