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板桥汽渡7上坞修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板桥汽渡7上坞修理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B-2025313
项目名称: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板桥汽渡7上坞修理工程
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本次上坞修理船舶船名“板桥汽渡7”,按照《江苏长江渡船着色标识推荐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对板桥汽渡7进行年度检验和坞内检验,本项目对板桥汽渡7进行油漆着色、船舶上坞、船体油漆、甲板轮机设施设备维修,生活区设施设备维修等。
履约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
(三)方式:现场或线上购买
现场购买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采用线上购买,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留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89372090@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箱自动回复缴费方式。
(四)采购文件售价:现金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提供word版和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版,U盘或光盘形式)。
(二)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申请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落星社区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6711529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顾工
联系电话:1330515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