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交通集团的指导和支持下,浙江海运集团于2016年10月份顺利完成融资租赁船舶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工作。在融资租赁公司收回温州海运、台州海运14艘融资租赁船舶经营权后,由海运集团本部承接该14艘船舶,通过融资租赁船舶债务重组,实现了海运集团的运力结构优化和财务成本下降。
为确保船舶顺利交接,海运集团专门成立了以杨再刚副总经理为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组成的接船工作组,全面负责14艘融资租赁债务重组船舶的现场交接工作,并于10月17日正式进入船舶交接阶段。由于工作组及早谋划、通力合作,仅仅经过十余天的时间,就于10月28日平稳顺利完成了14艘船舶的管理交接。随之,海运集团立即与海事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争取船舶证书办理支持,并落实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开展船舶相关证书办理工作。
在海事主管机关的帮助支持下,在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11月16日,浙江海运集团首艘改革重组期间停航船舶“浙海165”轮,在完成证书办理后从大麦屿锚地重新启航,执行曹妃甸、京唐至江阴煤炭航次任务。这标志着海运集团改革重组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其余13艘改革重组期间停航船舶均将陆续投入营运,浙江海运集团上下将继续发扬同舟共济精神,努力抓好改革重组新平台下的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