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租赁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拖船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海域,属国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51~53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0km,场址东西长约8.7km,南北宽约9.0km,场址面积47.9km2,规划装机容量504MW。
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敷设至航天员海上训练基地西侧约200m处沙滩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陆上运维中心。陆上运维中心汇集后最终升压至500kV后通过新建线路送出至电网。
本次招标采购租赁拖船一艘,租赁时间暂定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租期10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进场地点:山东威海港北部海域
暂定进场时间:2025年4月18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技术规格:船总长40m以上,船长35m以上,船宽10m以上,型深3m以上,总吨位300t以上,航区近海及以上;航速7-8节(如果船舶证书中没有请投标人自行说明);船上配员至少8人(强制要求),救生设备供10人以上使用(船上总载客数);船舶能力在6000HP及以上。
燃油: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租赁的机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3.8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 月27 日09 时45 分至 2025年 4 月 01 日 09 时 45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新采购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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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月 16 日
09时 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新采购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将予以拒收。系统线上报价与投标文件内报价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华能山东海风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官庄路中交一航局
邮 编: 300450
联 系 人: 何文龙
电 话: 15364083381
传 真: /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