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一航局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基础预制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V标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采购单位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重船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南鹏岛南面海域,涉海面积约139.1km²。场址水深范围40-48m,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60km。
中广核阳江帆石一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0MW,拟布置22台13.6MW和51台14.0MW风电机组,共四个标段,合计73台风机。本期同时配套建设1座陆上集控中心,1座50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500kV海上中间补偿站。风机发出的电能通过16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500kV海底电缆经中间补偿站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在陆上集控中心按500k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500kV阳江核电。本项目承包第四标段,承包范围包括10台13.6MW风机的导管架基础和10套钢管桩的预制、运输、施工,以及10台风机的安装工作。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1艘起重船租赁采购招标(船组自带配套沉桩定位导向架,振动锤,翻桩器、液压锤),起重能力不低于3000t,主要用于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基础预制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V标段其中2台风机的钢管桩沉桩及导管架安装施工。
2.3船舶租赁时间:起重船(船组自带配套沉桩定位导向架,振动锤,翻桩器、液压锤)暂定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共计5个月,具体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退场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备租赁或船舶租赁相关 资质, 起重船租赁相关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要求相应的起重船,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时,投标单位成立注册时间一年以上。
3.2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7投标人需在新采购子平台进行注册。
3.8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自航船舶无需提供)、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3.10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10年(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 14 时10分至 2025 年 4 月15 日 14 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新采购子平台https://scpma.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14 时 1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新采购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投标人线上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致,否则以废标处理。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 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中广核帆石海风项目部
地 址: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五谷围大道B1-1号中交一航局
邮 编: 529941
联 系 人: 蒋茂源
电 话: 153102877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496041415@qq.com
网 址: https://scpma.iccec.cn/LoginAction.do
开户银行: 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账 号: 12001615500050100516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