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中国拆船协会四届六次理事会会议传出消息,该会议一致通过了《拆船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按照中国拆船协会章程,规划的正式通过将由会员大会批准。尽管尚未正式规划,但已经向我国拆船业发出强烈信号——绿色拆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
《规划(草案)》指出,我国是船舶建造与营运大国。规范发展拆船业,是消除废船自身环保隐患、实现拆解废船资源循环利用、缓解资源环境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船舶业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
党的十八大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将步入快车道,绿色发展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节能环保业”列入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工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启动《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法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销项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暂定税率调整等有关税优政策、各类船舶淘汰政策机制的实施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等等。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将成为国家“十三五”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
《规划(草案)》认为,新《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出台,国务院颁布“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壤十条”行动计划,突出源头预防、节约与保护协同和环境治理,以及强化进口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有利于打击非法拆解活动,规范、统一各类废船拆解标准和绿色拆船,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拆船企业的安全环保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设施建设需要加强监管力度。《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生效签署的推动,以及欧盟拆船新法案的付诸实施,促进绿色拆船能力释放。
从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角度,以及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节能减排要求看,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推进经济增长和转型的重要途径,将利于拆解废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规划(草案)》强调,“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相融合将成为大势所趋。拆船业可在产业融合和“走出去”中找寻新空间。
2.破解拆解能力过剩难题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航运市场的遇冷,带动了拆船市场的活跃。从2009年开始,国内新建的拆船厂有所增加,一些原有的拆船企业也通过环评扩大了拆解能力。2011年年末以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低迷,废钢市场供求发生逆转,拆船物资遭遇销售不畅等问题。拆解能力的过度扩张,也为目前的拆船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埋下了伏笔。“十二五”期间,拆船企业普遍亏损,拆解能力严重过剩。
另一方面,由于内河运输船舶、渔业船舶、军用舰船等船舶报废拆解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拆解准入条件又不尽统一,使得绝大多数专司拆船的企业没能纳入各有关部门定点拆解企业名单,也直接影响了拆船企业拆解能力的释放。
当前,我国正在采取措施应对产能过剩问题。拆船业如何化解拆解能力过剩问题已经摆上日程。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说:“此次在编制拆船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时,提出今后五年拆船业的拆解废船总量力争实现500万轻吨任务目标。”
拆船是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产业,拆解能力过剩问题,未来只有通过市场机制来逐步化解。目前,整个船舶产业链都处于艰难爬坡时期,拆船企业通过同业转移产能是十分有限的。企业要想生存,就要对市场有长远判断,做出理性选择。结合自身的能力和优势,开展多元化发展模式,以拆船为主业,多维度拓展修造船、物流、加工等领域。例如,通过改善拆船模式、开展拆船材料深加工领域,提高拆船物资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为化解过剩拆解能力,渡过现时困难期,还可以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营造“走出去”条件,抓机遇。不过,谢德华提醒,最好在投资和管理可控情况下进行,以规避风险。
此外,协会呼吁,拆船企业要进一步践行《拆船业行规公约》《拆船业废船贸易及市场秩序自律公约》,鼓励公开、公平竞争和竞合发展。在当前废船送拆数量有限的情形下,要避免盲目竞争。如果不顾市场规律,为了获得船源随意盘价出价,一再触及甚至突破拆解成本的底线,不仅会扭曲相关利益方对市场态势的判断,而且破坏了拆船业的生存环境,损害行业整体利益,最终损害的是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
此次《规划(草案)》提出,切实落实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要求,引导并逐步形成合理布局和规模,推进产业化发展进程,促进过剩拆解能力的有效化解。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拆船业鼓励类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3.“十三五”力争拆船3000万吨
对于“十三五”期拆船业的发展,《规划(草案)》提出,要拓展废船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的空间,提高废船资源供给能力和高值利用水平,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行业劳动岗位体系建设和企业人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力争实现拆解废船总量600万轻吨、约合3000万载重吨目标。
《规划(草案)》指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对拆船行业的关注,努力创造并形成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对拆解废船资源循环利用税收、补贴政策或基金扶持。特别是优惠财税政策的落实,以及打击非法废船交易和拆船活动,为行业发展营造适宜的外部环境。
参与《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法工作,建议国家修订或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拆解废船循环利用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力争建立并施行拆船活动准入制度,并以此为钳制点,理顺市场秩序,净化企业外部环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进一步践行《拆船业行规公约》《拆船业废船贸易及市场秩序自律公约》,树立共享发展理念,鼓励公开、公平竞争和竞合发展。适时建立拆船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组织实施本行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的良性发展,提升行业信用水平。
引导建立企业标准,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引导船舶拆解技术与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有机结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保持企业一定的竞争优势。推动《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的施行,适时举(协)办适合企业需要的商贸对接洽谈会。协调组织好企业申请加入欧盟拆船厂清单工作。
4.加快信息技术与拆船产业融合
《规划(草案)》提出,要完善协会信息服务功能,强化市场预测预报,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市场动态,提高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信息服务的能力。
如今,利用大数据已经成为判断行情、预测市场的重要手段。对大数据进行分析,继而进行数据挖掘,已经在很多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拆船业虽是一个小行业,但作为市场参与者,直面国内外经济发展态势,同样离不开对航运、钢铁、信贷、汇率以及废钢等市场信息的获取和预判。《规划(草案)》提出,争取有关政府部门推动建立各类废船公共信息平台,规范废船交易和拆解活动。探索建立拆船市场景气度指数分析数学模型,条件许可时推出试行。结合国家统计局《拆船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行业统计工作要求,提高行业相关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能力和协会数据统计的权威性。
江苏苏恒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逸认为,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船舶建造、营运和拆解全生命周期领域建立资源环境数据库,采用生产、运营及回收电子标签的技术手段,建立船舶信息平台,定期公示船舶来源和流向、拆解场所、废船拆解过程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有利于提高政府监管能力,也有利于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一旦协会启动大数据科研项目,细化各项景气指数,将帮助企业尽快走出低迷,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信息资源的开发、收集与管理已经成为当今行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只有获取更快、更多、更全面的信息,才能使行业、企业知己知彼,运筹帷幄,求得更好的生存发展。”谢德华认为,“十三五”期间,协会将逐步扩大各类数据信息统计分析范围,开展拆船市场景气度指数数学模型研究,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助推拆船业与大数据的接轨。